一樣的事,台灣廠商十幾年就做過了,上面的各位真是少見多怪…


goodpig wrote:
你提這兩個案例都跟野馬這件事情風馬牛不相及...(恕刪)
並沒有不同喔。
「標緻」是Peugeot是在六和代理之前更早由羽田國產時期的名稱。後來羽田破產,協和再接代理權。而「標緻」已經有商標登記在案,協和不敢用。一開始甚至只用原文Peugeot,後來中文再叫寶獅。「標緻」早已是當時台灣廣為人知的品牌,換代理商就改名稱從頭來過,在行銷來講是沒有道理的。
SONY最早的官方中文名稱就是「新力」,而「索尼」是後來中國改革開放之後才在中國有的。後來SONY在台灣設分公司,因為台灣有個新力印章公司已經註冊了,所以SONY只能改用「索尼」來註冊台灣公司。而依SONY的說法,「新力」除了音譯以外,『「創新」、「力量」的涵義,也兼具SONY創業精神』,比「索尼」高明多了。
邪惡小多 wrote:
並沒有不同喔。
「標緻」是Peugeot是在六和代理之前更早由羽田國產時期的名稱。後來羽田破產,協和再接代理權。而「標緻」已經有商標登記在案,協和不敢用。一開始甚至只用原文Peugeot,後來中文再叫寶獅。「標緻」早已是當時台灣廣為人知的品牌,換代理商就改名稱從頭來過,在行銷來講是沒有道理的。
SONY最早的官方中文名稱就是「新力」,而「索尼」是後來中國改革開放之後才在中國有的。後來SONY在台灣設分公司,因為台灣有個新力印章公司已經註冊了,所以SONY只能改用「索尼」來註冊台灣公司。而依SONY的說法,「新力」除了音譯以外,『「創新」、「力量」的涵義,也兼具SONY創業精神』,比「索尼」高明多了。
寶獅香港其實已經用很久很久了
當初代理權在轉移的時候,這些中文命名的延續使用本來就是可以談的
跟中國這次的野馬事件根本就完全兩碼子事情
SONY最接近的音譯本來就是索尼,新力與音譯相差十萬八千里
加上中國老早就慣用索尼,以世界戰略角度而言,大中華改為全部統稱索尼一點問題都沒有
印章公司的問題只是其中一部分,並不是全部,如果當初真的打官司,SONY也不一定會輸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