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大概就是, 別人的行銷公司拿 01 平台來當作廣告發文.但應該要審視, 文章的內容, 跟給當事人修正不當之處.直接砍掉帳號的做法, 稍為激烈了些, 這樣大家反而同情被砍帳號的人, 而忘了其他的因素.所以蔣大也許下次在砍帳號前, 應該先跟對方連絡, 說明站方的立場.溝通完後, 若對方仍然不肯讓步, 在砍他的也不遲呀.畢竟他的文章若有可取之處, 也是種資源, 行銷公司放上來的又何仿?若開箱文都是行銷公司放的, 只要中立中肯, 對 01 也是種肯定, 也能帶來更多的流量.相對的 01 上的廣告也會有人點選. 大家都互得其利.不過可能廣告商會覺得找行銷公司就好, 不找 01 買廣告.我只能說, 如果真是這樣的理由, 那就立一個版規.但話說回來, 他每次用一個看不懂的帳號發文, 站方又知道了嗎?追IP? 如果他又去外面咖啡店貼文, 站方又知道了嗎?我認為問題就在溝通吧~~除了跟當事人要溝通, 也要跟鄉民溝通, 而不是用鄉民就打翻所有的人.
本來想回頭看看Fiesta的介紹...(我發誓,真的和學妹無關),找不到文才發現有人帳號帶文全被砍了.區區在下一介鄉民沒啥好反應的,只想知道"我們如何發文,發怎樣的文.要避開什麼,...,才不會被砍帳號...",(雖然版規寫是寫得很多啦.但看不出這和這次帳號被砍有何關聯...小人實在愚昧)不教而殺謂之虐.,雖然網站是私人成立的,但沒有鄉民,就不會有這網站的成功,建議當局高層還是先教再殺吧...至少讓吾等小民死得心甘情願點...
剛剛寫的被手殘的我弄消失了....我只想表達,砍帳號如果是正常合理,那請提出砍帳號的證據。01雖是商業網站,但,應該仍保持著基本的管理水準才是如無法提出證據,那公信力又何在呢??我,開始懷念5年前的M01了...
日前也有朋友說,他帳號被砍,原因是同一個Ip有不同帳號。"為節省網路資源,即日起禁止分身帳號行為,系統會自動交叉比對 IP 位址,一經發現即進行審查,若確定為分身帳號,立即將所有分身帳號全部停權。"關於這點,若是在一家大公司只有一組對外ip,貴站是如何比對。同時間有可能有很多人上貴站。
蔣大...網管好像懶了點只有google一篇,還是在2009年代的事第六樓幫你聲援一下該作者在手機王的文章列表(到2009/09/02 00:39:00止)該作者的推推王 (到2010/8/23)該作者的bookmark - 個人書籤首頁該作者現職:Freelancer(自由撰稿人)所以該兩篇算不算是廣告文呢?這個得交給專業人士判斷了。又,若認定為廣告文,那麼刪除帳號這個處置會不會違反比例原則呢?小弟在此僅提供google到的資料。----------------如果網管覺得有疑慮可以直接刪除,謝謝。
chiang wrote:但是我們最少沒有作出違背自己良心或是傷害大家的事。 那請問看到"頭又大"就砍文呢?要正名的話一堆文章裡都有不是"正名"的字為何不砍單砍有那3個字的文章?告訴我們是否那家公司給你們很多錢所以你只保護它那我們還可以接受別忸忸怩怩的別用什麼推廣正名這樣的大旗來標榜你們是在維護大家的利益你的良心的標準好像跟鄉民不一樣喔OK啊看來版主的意思就是又不是你們這些鄉民給我們錢你們愛來就來不爽就離開啊就衝著你這篇文章小弟自今日起在沒得到01的可以說服人的說明前不再PO新文或任何分享文
chiang wrote:寫了文章會被批評拿錢...(恕刪) 就是因為沒有說清楚講明白大家才會合理懷疑吧?還要跟網友說證據?這未免太扯了吧砍文沒原則刪帳號也沒原則很多原則都有灰色地帶你怎麼不也一併說清楚呢?說清楚大家就不亂了阿而且頭又大那邊亂砍亂殺就因為頭又大三字?還有下面這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1629626&p=1都蓋大樓了還不回應?也就是太多人看不下去才會蓋大樓阿就是這樣大家才會懷疑你們拿了頭又大的錢吧算了我只是鄉民屁在多你也看不到看到也當作沒看到心寒
請容我向網管確認一下, 置入文"寫手收錢寫文,為特定商品行銷"的開鍘標準?行銷公司寫手發的文, 是廣告主直接或間接酬庸寫手, 寫手獲利.那如果發文者本身, 是任職於該產品的直屬公司行銷部門, 該員發文的利益, 來自於公司薪水及銷售業績獎金, 那麼貴司如何認定置入文標準?一樣是fiesta分享文,學妹系列, 因為發現sam是他家行銷公司相關人員踩地盤, 所以砍文砍帳號.那這個fiesta分享文系列 , 其中"暗紅右手"的自拍照, 可確定發文的當時,其身份是負責該產品 營銷處行銷部的員工(第34秒),那又如何看待該員當時所發的fiesta系列分享文?反正, 現在該司最近的網路行銷及活動預算,比例明顯偏向u-car, 是可以思考一下現在如何處置一年前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