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簽和解書後又被敲竹槓

內容:你說的
1.資鑒於事出意外雙方同意和解結案
由甲方賠付乙方醫藥費及修車費,掛號費2509元,後續醫療及車損依收據實支實付。
只負責醫療跟車損並沒說無法上班的損失費用,且醫療及車損都要依收據實支實付不是他說的算.
學個經驗吧!車禍絕對不要私下和解,一定要叫警察備案且車大部分的有意外險,保險公司會處理,否則現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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