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cswj wrote:
覺得這位莽主還真的是...(恕刪)
好吧,這位大大首先謝謝你的意見。
對於你解釋偷的定義,叫做沒付錢卻想擁有。
只是你怎知道,小弟付了這些錢它該給我哪些裝備呢?
而且也無法一個零件一個零件計算,原廠更不可能做這檔事情。
小弟起初純粹認為一個物體的成形,
就是圓的要無缺,方的要直挺,很簡單的概念來看待這個鉻條,
有下應該有上,有左應該有右,
所以看到缺了上邊!所以才想到應有而未有,
小弟認為付了錢,卻看到不協調才用"偷"字。
而你說的"標題殺人",我卻看不到我殺了誰,
小弟僅陳述個人的想法,
願者自來,如此而已。
網路不過是分享討論,
我願接受你的想法,
但何必措辭嚴厲,
小弟雖是謙稱但未必等同你小弟吧~
也有大大說兩千元而已,
那就當我發發牢騷吧,想哭窮吧。
個人積分:40分
文章編號:2938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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