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zerd wrote:看了這四頁討論串個人...(恕刪) 小弟也想知道~~感覺好像很多人都是這樣想~~那若是一直超車的話呢~~被警察攔下來說我在超車 這樣就是合法了吧~~若是路況良好的確是盡量不要佔用內車道是沒錯!!
之前國道交通警察在新聞採訪就有講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行進時需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最高速限買到一部好車是好事,但是自我感覺太良好又是另外一回事我開K6,也常常被刻意【邀約慢跑】難不成我也要上來講:開EG9的會被"刻意"邀約慢跑嗎?
有種東西叫快樂表沒錯但是你確定每個人車上都是快樂表?有慢的表,是不是有快的表哪天我的表慢了,我剛好顯示110,結果警察測速113,我被開單你要幫我出錢嗎?前面有人回速限90你開100只是不罰,不代表你對.......另外超車道盡量不要佔用這個觀念我贊成~
東方浪人 wrote:之前國道交通警察在新...(恕刪) 不曉得是不是我看到這篇http://www.mobile01.com/print.php?f=294&t=2186397&p=4文中提到是國道三號,國道三號速限110,被罰的車主定速100當然被罰阿但是今天樓主提到當時速限就是90,他定速90,還沒到"最高速限"?不然路邊寫的"最高速限xx"是假的嗎?可以開110不代表你對,只是不用被罰.....這個觀念要正確最高速限就是100!另外引用連結下面有大大提到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不曉得......都開到最高速限了,要怎樣讓後方堵車....這個我就不明白了.......我個人還是想問~法律上超車時,是否就可以超速?可否貼條文來讓我瞧瞧?
開板大...您誤會剪你車的人了...他不是要約跑...他是叫你離開超車道他在你前面點煞後...如果是要約跑的...他會全油門離去..而不是慢慢加速一般約跑會跟你並排...做些小動作挑逗你一下...看你的反應..進於攜手小跑也善意的提醒您...請勿佔用內側超車車道(縱使已以最高速限行駛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