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zerd wrote:
看了這四頁討論串個人...(恕刪)


90+10=100

但不論怎麼說,超車道,本身就盡量不要常態佔用!
要有點公德心!
大家的"表速"都不一樣...你開90就真的是90嗎?

況且,留內車道給趕路人,也是個美德阿!!!

PS.大家都沒錯..錯在路太小條@@

fonzerd wrote:
看了這四頁討論串個人...(恕刪)


小弟也想知道~~
感覺好像很多人都是這樣想~~
那若是一直超車的話呢~~
被警察攔下來說我在超車 這樣就是合法了吧~~
若是路況良好的確是盡量不要佔用內車道是沒錯!!
之前國道交通警察在新聞採訪就有講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行進時需以【最高速限】行駛
超車道、最高速限

買到一部好車是好事,但是自我感覺太良好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開K6,也常常被刻意【邀約慢跑】
難不成我也要上來講:開EG9的會被"刻意"邀約慢跑嗎?
有種東西叫快樂表沒錯
但是你確定每個人車上都是快樂表?
有慢的表,是不是有快的表
哪天我的表慢了,我剛好顯示110,結果警察測速113,我被開單你要幫我出錢嗎?

前面有人回速限90你開100只是不罰,不代表你對.......

另外超車道盡量不要佔用這個觀念我贊成~
那如果在隧道裡面呢? 不能變換車道,請問內線要開多少才不算龜?
100? 110? 120? 200?
補充一下,所謂的邀約慢跑
對方車輛會閃你兩下大燈,如果你同意就打開雙黃燈,而後車也打開雙黃燈…
那就是配對成功…… 一同去慢跑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harrison221 wrote:
那如果在隧道裡面呢?...(恕刪)

那你可以試試看在隧道裡面開70或60
去試試看吧
東方浪人 wrote:
之前國道交通警察在新...(恕刪)


不曉得是不是我看到這篇
http://www.mobile01.com/print.php?f=294&t=2186397&p=4
文中提到是國道三號,國道三號速限110,被罰的車主定速100當然被罰阿

但是今天樓主提到當時速限就是90,他定速90,還沒到"最高速限"?
不然路邊寫的"最高速限xx"是假的嗎?
可以開110不代表你對,只是不用被罰.....這個觀念要正確
最高速限就是100!

另外引用連結下面有大大提到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
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
二千元以下罰鍰。

不曉得......都開到最高速限了,要怎樣讓後方堵車....
這個我就不明白了.......

我個人還是想問~
法律上超車時,是否就可以超速?
可否貼條文來讓我瞧瞧?

開板大...您誤會剪你車的人了...他不是要約跑...他是叫你離開超車道
他在你前面點煞後...如果是要約跑的...他會全油門離去..而不是慢慢加速
一般約跑會跟你並排...做些小動作挑逗你一下...看你的反應..進於攜手小跑
也善意的提醒您...請勿佔用內側超車車道(縱使已以最高速限行駛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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