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報廢回收金被業務全額拿走

這樣會不會太沒制度了....
應該爭取到底~~~
自己跑報廢流程,反正一樣會補助5萬
報廢金自己收起來

它如果沒有給你報廢金,這樣就可以提告了
怎麼有一堆人試圖顛倒是非...
既然還有人認為涉嫌侵占很好坳
基本上就是利用資訊差距故意隱瞞想侵占
鬼扯什麼等於免費處理之酬金歪理
難道一開始就是預謀詐欺取得該物嗎?
很明顯是要靠話術規避責任

委託報廢是因為業務要賣新車好取得交易利益
這只是完成交易中服務其中一環
車主又不是將舊車無償"饋贈"給業務本人
有主動放棄該物所有權及其收益之意
怎可自行片面擴張解釋收益都歸於委託人

假如今天是賣房的業務不就賺死了?
新房仲介費我免費甚至倒貼給你
舊房你委託給我收益我就拿來補貼當新房作業處理費
就你最聰明別人當笨蛋
這什麼要不得心態還敢不言不慚~
道德!道德!
先轉念

你若一直認為這是欺騙 他就是欺騙 你若換個角度一下

車價優惠+贈送配件=若總價值不輸給別家業代給的 那就OK .... (這可能是他習慣性買賣方式)


以現在資訊化時代 業代賣車 你覺得一台車他能賺多少錢 畢竟現在買賣隨便爬文 都會有很多資訊可參考....

先以他的角度去想 再切入你要的 ..整件事情就會變得很容易解決..

若你還沒法改變這觀念 (就算他還給你差額) 心情受傷最重的還是你




自己的經驗
eric9026955 wrote:
先轉念 你若一直認為...(恕刪)

這不應該是消費者要去轉念,是業務員應該說清楚讓消費者明白,就算是業務員想用回收價給予消費者更多折扣空間,說清楚不就不會有之後的誤解了嗎?這完全是誠信的問題
請餵食勿拍打一熊 wrote:
貨物稅是回收商那張管...(恕刪)


其實業務都沒有給任何單據,報廢單也是我要去退強制險他才賴給我照片的@@,只能怪我傻>.<
報廢車所有權是車主的名下,理所當然,所有報廢金理當要給車主。

業務代為報廢,是受託人,相關的代辦理應有報酬。

報廢金扣除代辦費, 剩下的本就該給車主。
有構成侵占的可能,但是否構成業務,容有疑慮。

契約未載明、或口頭沒有約定報廢金給業代,那性質就是委託業代代理辦理處理報廢事宜,報廢金歸屬本人應無疑問。業代違反代理私吞報廢金,甚至有違反背信罪的可能。

業代事後曾表示將退給你,也算口頭達成約定,然而避而不見,企圖遁入私法,變成民事糾紛。但,刑事責任在行為時已經確定有無,不會因為後面民事行為變性,奉勸該名業代勇敢站出來解決,不要自誤。

站在業代立場,我也會想說車主要的折價,拿報廢金來彌補,這是人性。但是,法律自有規範,一旦溝通不當,導致消費者心生不滿訴諸法律,剛好法律解釋又不利於業代的話,就得不償失。所以,我向來喜歡說話直接實在的業代,愈老實實際上愈聰明。過去,看過太多貪小便宜入獄的情形,在裡面,這些人最喜歡說犯事,但拿到多少錢(沒有被查到的犯罪所得),如果被人知道為了一點小錢進來,真的會被笑死。當然,實務上多半會是易科罰金,但那也划不來。
你沒講業務就隻字不提

因為也不是大金額

追討舉證也很累

所以業務都賭你不會花精神心力去追討

就算你很積極追討

到時候一定有所謂主管、所長之類的跳出來當和事佬

很難給業務教訓
https://auto.8891.com.tw/volkswagen/golf_plus?y[]=1970_2009&sort=price-asc&page=1

07 golf plus 價錢還不錯,

應該會有人買,

拿去報廢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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