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OOL V70 確定擋GPS信號之完美解法

as3494 wrote:
原文網站都看過了還要被騙?那美國網站不就是拿來欺騙你們這些支持者的嗎?

美國網站清楚標示出V70隔熱效果也才55%!55%哦!

http://www.v-kool.com/solitaire.html

誰在說謊?那就大膽說出"全統隔熱紙有限公司,他們在賣假貨",試試看會有怎麼樣的下場咩!(期待)


本來不干我事的, 但這種態度?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1096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9年7月14日第975次委員會議通過,全統隔熱紙有限公司(下稱全統公司)於經濟日報宣稱「隔熱效果可擔保為目前全球最高隔熱產品」及網頁宣稱「隔熱效果世界第一」,就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全統公司稱廣告係依據96年工研院檢測報告結果,然查該報告係就全統隔熱紙LV93、LV95及LV100樣品檢測得平均隔熱率(隔熱效果)及樣品與玻璃基板穿透率之比値(遮蔽係數)等數値,報告內未有其他業者產品之檢測數値。且據工研院回復該報告係量測送測樣品在不同波段下的穿透率,並使用全統公司提供之隔熱率計算公式,計算出送測樣品平均隔熱率為89﹪,是該計算公式和檢測所得是否為公正客觀數據不無疑義。
另,全統公司以檢測結果遮蔽係數0.1自行換算等同總隔熱率91.3﹪,再與他事業相較,稱其產品為目前全台最高隔熱產品,然查該自行換算公式與其所稱來源由英國之玻璃製造協會(ROMAG)提供之隔熱率公式有別,且亦未提供該協會公式係業界沿用公式之事證,是尚難認該換算公式有據,且其自行換算公式與他事業比較基礎不同,自難逕認其產品隔熱效果最高,況其自行換算結果仍低於其網站載明之隔熱率數據(93﹪、95﹪及100﹪),更顯所述無據。復依內政部性能實驗中心以透光率同屬70﹪之他事業商品和全統公司「LV 100-70」隔熱紙測試比對,檢測結果亦未顯示其隔熱效果較高。
公平會最後表示,依據上述調查結果,全統公司宣稱其商品「隔熱效果可擔保為目前『全球最高』隔熱產品」尚非有據,其差異難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接受,故該廣告宣稱就案關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並表示,全統公司另於網頁宣稱「隔熱效果世界第一」,經檢視該廣告予人印象為其所有產品之隔熱效果均為世界第一,然全統公司廣告宣稱所依據之工研院檢測報告係僅就其LV 100系列產品檢測,並無就其所有產品檢測隔熱效果,是該廣告宣稱尚難謂有據。至全統公司稱其自行檢測結果所得數據,可佐證網站刊載型號LV93、LV95及LV100之隔熱率數據,然該網站隔熱率數據不僅與其提供之工研院就該三型號檢測得平均隔熱率(隔熱效果)數據有別,且根據內政部性能實驗中心以透光率同屬70﹪之他事業商品和全統公司「LV 100-70」隔熱紙測試比對,檢測結果亦未顯示全統公司產品隔熱效果較佳,而全統公司並無法提供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或可採證之檢測報告等客觀數據佐證,是該廣告宣稱顯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而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而為合理判斷並作成交易決定之虞,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as3494 wrote:
我也是選貼全X的v-kool,看了網路很多資料及實際到店家看產品,
做足了功課之後....我還是選用了全X的v-kool,型號是LV-100
我到全統時,開門見山說我不想要買到會擋GPS的隔熱紙,而且隔熱效果要好!
店長不囉嗦,直接拿一片讓我包著去試驗,但是呢...尷尬的是剛好全X是在大樓區內吧(不確定)
在門口定位定不到...奇模子就壞啦,想說怎麼敢搞我.....但是後來離開之後道路上使用,一切收訊正常!
到目前為止...我的GPS..ETC收訊沒有影響,跟貼之前一樣,我用的是GARMIN,隔熱效果也真的沒話說!
之前BMW時貼的是維X,那時候花了我三十幾張小朋友吧!感覺開車還是像在曬日光浴!刺痛感還是有!
可能是我比較怕熱吧,刺痛感讓我感覺坐立難安!
爬文才發現維X隱瞞了一些真正該告訴消費者的數據!一車還給我收這麼貴!美國網站清楚指明TSER(隔熱效果)
而只有台灣的網站沒有標示隔熱效果,為什麼這樣做相信大家應該懂吧!
美國網址:http://www.v-kool.com/solitaire.html
站在一個消費者的立場來看,全X的頂級產品比較便宜沒錯!當時被維X騙就算了!不會再有第二次!
LV-100隔熱效果沒話說!不再讓我感覺在車內被曬時的刺痛感這麼明顯!
只能說,維X利用了台灣人愛名牌的迷思!利用這點加上打通了高級車的市場合作!台灣的消費者就完蛋啦!
車子好不代表他送的東西一定好哦= ="....心得報告完畢


as3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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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時間: 2010-06-24 17:24
清除時間: 2010-07-23 17:24 先簡單回覆您的兩個問題

1. 檢測儀器由英國進口之標準熱量單位換算,換算及測試之熱量單位為BTU

2. 產地證明、出廠證明、數據認證單位皆有書面資料!
請恕我公司無法將這些資料PO在網上,是做商業考量!無刻意隱瞞之心!
若您有意願想要了解這些資料,歡迎來高雄全統來看數據及證明!

以上別邊看到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1653421&m=f&r=2&last=20934237
如果你是商家, 大方為自家產品辯護有何不可?
何必搞這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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