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herng wrote:
業務是代表公司執行公司業務 這已經是公司授權之行為...(恕刪)
你的意思是建富應徵該業務的時候,言明請它侵占客人的保險費嗎? 純揣測or能證明?
hhcherng wrote:
就像之前網路購物一樣 員工登錄錯價錢 公司還不是一樣要出面擺平...(恕刪)
這是一個相當差的舉例,"輸入價錢"本就是公司授權該員工去做的事情,即便輸入了太低的價錢
如果公司沒有辦法證明該名員工內神通外鬼,以故意的疏失輸送自己或第三人利益 (五鬼搬運),
公司自然需要對外承擔這一個內部文書疏失所造成的損失。
但如果員工所為,明顯非公司所能夠授權, 那麼公司要負甚麼責?
例1. [假設]一個鴻海員工,上班時間到樓下小7偷竊超商麵包,請問鴻海需要負責嗎?You can discuss it.
例2. [實案]2000年新加坡巴士姦殺案,巴士司機在犯案當時正在執行開早班巴士的職務,姦殺乘客並不是他被賦予的職責之一(這很明顯),那麼巴士營運公司or甚至製造巴士的公司,需要連座接受懲罰? You can discuss it.
法律問題是專業的,建議多多爬文或者請教之後獲得較正確的知識在發言,免得誤人誤己。
hhcherng wrote:
樓上應該是業務的親朋好友吧...(恕刪)
hhcherng wrote:
相信一定有很多護衛隊出現 不要輕易就被嚇到...(恕刪)
討論就討論,請有基本的禮貌,別亂扣人家帽子嘛! 否則要如何理性討論呢?
又要如何賠償對他人名譽的減損?
drewl wrote:
hhcherng wrote:
業務是代表公司執行公司業務 這已經是公司授權之行為...(恕刪)
你的意思是建富應徵該業務的時候,言明請它侵占客人的保險費嗎? 純揣測or能證明?
d大你誤會了~你反過來說了~
業務就是代表公司~但公司也要對業務的行為負責~
公司絕對不可能叫業務這樣做~業務現在這樣做&出包了
那麼公司就有連帶責任~督促業務賠償或將事主的車還原~
因為該保的乙式險沒保~
ex:家中買賣實例~
家裡從事建材買賣~公司派了a業務原來收取貨款~
但是a業務起了私心~將多家建材行的貨款私吞~
上月帳的貨已出~貨款已被私吞~那們公司還能在請款嗎?
當然不行~公司需向該業務追討貨款~而不是向建材行再請貨款一次~
不能因為業務個人不當的行為~影響交易的實質性~
同理~今天事主買了乙式險~而且是原廠銷售的保險~
但是業務卻沒保~如果買賣契約有明定保險內容~
那麼公司必須負責將事主的車子修好~即使是業務私人行為~
業務代表公司~公司必須督促業務~
而不是擺爛說~那是業務問題~
講白話一點~如果是員工業務過失~損害消費者利益時~
那們公司需要負責嗎??
ex:
去王x吃牛排~服務生弄倒果汁在消費者身上~
那王x敢說~關我屁事嗎??
回原廠保養~技師不慎擦撞車子造成損害~
那原廠敢說~關我屁事嗎??
去餐廳吃飯~廚師料理有問題~造成集體中毒~
那餐廳敢說~關我屁事嗎??
業務過失~如果單純只是業務扛的話~
那開幾間黑心公司~靠無知新業務去撈撈錢~
公司難道就無罪嗎@@
現在還可以做多少瘋狂的事~~~~
jiern wrote:
鴻海會讓那名員工的主...(恕刪)
jiern wrote:
鴻海會讓那名員工的主管,負起管理不週的責任,一樣連帶處份...(恕刪)
正解,是應該這麼做
所以本事中,如果業代侵占是事實
那麼福特應該,要內部懲處組長、所長等主管
並且協助客人蒐集訴訟資料
如果業代侵占非事實 (網路文章刻意誤導)
那麼福特應該反擊,訴訟散播不實資訊的消費者
jiern wrote:
至於授不授權,那是FORD營業所內部管控,跟消費者有什麼關係...(恕刪)
授不授權當然有關係, 侵占是違法的 放諸四海皆準
不用寫在工作規範裡頭,你也知道可不可以做這件事?
難道說有哪一個品牌或哪一個產業,是可以合法侵占客人財物?
你可能混淆了公司的法律責任和法律之外的責任
法律責任的層面來說,這明顯的違法行為(刑事,要坐牢),是由該員工個人起意個人所為
公司如已經善盡督導責任,您覺得公司被告的到嗎?
法律之外的責任(或說道義層面)來說,公司可能會如何協助消費者或者補償消費者
那自是另外一個問題, 這就看個別公司怎麼決定
如何做對自己的商譽有彌補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