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刪除此文章 事件已解決

阿福的網宅 wrote:
我趴著又中 "槍"~...(恕刪)



你是扶人家的阿福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已經合理解決 謝謝 已經合理解決 謝謝 已經合理解決 謝謝

arch100 wrote:
借用一下網友的主題 ...(恕刪)


不好意思,根據您上述情形,我幫您查了一下消保會的法規內容,以下是法規內容,希望對您的情況有幫助:

看了車子後,當場就很喜歡想付定金,是否妥當?
依據民法第248條規定,訂約的買方交付定金,由賣方收取定金後,則推定契約成立。因此買方如果事後回家再審慎思考後,發現有更好的選擇或反悔不想買了,則依據民法第249條規定,除非雙方當時對於定金有另外之規定,已給付的定金是不能請求返還的,因此,買方從事買賣行為時,對於定金的交付仍要慎重考量。

http://www.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4445&CID=473&Reload=Reload
我也同意與支持樓主

雖然說買車跟買食品不一樣

但沒事先告知 是奇濛子的問題


誰喜歡明明每個新車車主幾乎都是牽到一個月內出廠的新車

然後自己卻是牽到半年前就出廠的新車呢?

dor123 wrote:
你是扶人家的阿福...(恕刪)


呵~開玩笑的啦!

其實~不論是車友或車廠~
負面的訊息~不論對廠商或消費者~都不是有利的~
還是好好橋~雙贏才是好!


不過就我所知過往的事件~
福特算是好橋的!
將心比心~跟總公司客服經理好好談談吧!

福特的客訴處理~通常是回到經銷商的客服處理!
除非經銷擺不平~案件才會回到總公司出來弄~
這流程合理~不過欠缺人味~就常常場面難看些~
不過經銷商的立場~多少跟總公司的立場略有不同!

總公司是總代理及生產產品的~
經銷商只是通路商~

對品牌經營及產品的看重性的點~
總公司所需背負的道義及責任~及願意處理後序客訴的問題~當然會比較重些~

通路商如果沒有總公司插乾股~純粹只是銷售~
它的目地及價值~較純粹在於獲利~
就要看老大能讓小的賺多少肥油~小的才使得動嘛~
跟經營團隊或公司一樣~

如果通路(小的)沒撈到啥油水~自然是有洞就鑽~見縫插針~圖利只為活下去~這只是剛好而已!


就好比通路商拿我的設計品去生產產品銷售~
大多數目的是在於阿福的品牌~品牌價值及聲譽能讓它產品好推~一件產品能多獲利多少~
他們才不管我們產品開發的~用啥工法去設計~原廠正向處理~或山寨手法逆向作一作~
甚至更粗糙的~FRP玻璃纖維隨手糊一糊~
產品立場~通路的態勢~是完全不一樣的基礎點!

跟通路商合作~
我們有品牌包伏的~得慎選合作的通路對像~
不然賺錢事小~臭掉很快~就跟擺明跟車友圖利錢財的團體或店家的嘴臉與心態~
我們車友與其能相處多久~日久見人心~車友或消費者跑單~回歸到頭~亦咎由自取~

找我的廠商~能配合的~大家都有共同的理念~有賺就好~甚至不賠讓他有產品就行~
一技在身~餓不死啦!

有些口水~原因就是貪~要不是賣的一方貪~要不就是買的人貪~
買的洗賣的~賣的又把買的洗回來~相煎何了時~
我本身就是福特車主
當初直接找九和的業務買的
交車日是12月3日 出廠日是11月底
整個過程我都覺得粉滿意

要買福特就直接找九和
一些亂七八遭的經銷商都不要去考慮
很多消費或維修糾紛都是這些經銷商搞的

福特就是敗在沒有管好這些經銷商
小弟當初也是買銀色的小佛

但當時官方說法是銀色是冷門色

熱門的是白色!!!

因此馬上從產線抓一台給小弟

因此出廠證明和交車日只差了四天 (很新鮮)

當初也只口頭說要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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