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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行所造成的不安...我看的感覺,以那種車流速跟鏡頭也偶有看到對方還是有跟上前車流,
是的確感受不太到
然後,路肩硬要切這件事,其它朋友有法條分享了,不說了
我只以我看的“個人判斷”,那種空間要進來
(紀錄器的距離感會比實際的更遠,表示實際上空間應該是很小才對)
如果在這種速度跟車流條件下,我是覺得可以慢下讓他切入,不是什麼以和為貴的高尚情操,
而是他已經燥進的切入了,切到事主都有偏向去閃避,
這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會是“兩輛車”就行進間擦碰到了,他的事變成是兩方的事了...
我只會直覺的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跟認同前車的行為是不同的思考方向)。
那種車流車速(很慢 ),基本上不用擔心後車會追撞,如果是大車視野更好,
他們甚至能觀察到你們的動態(所以是他讓前車切進去)
不爽是一種感覺,客觀話講完了,
這種情況我也會想辦法找些可以檢舉的證據,替老婆出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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