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上價格寫的很清楚 經銷商並沒有在合約裡寫到年底前沒領牌就合約作廢因此你的合約是絕對有效的 不能由賣方自行決定作廢我一周前訂車時 業務叫我趕快訂車 不然拖到明年再牽車的話 價格可能就不一樣 (之前問的別家經銷商也有說過同樣的話 意思就是叫我趕快付定金下單)我就跟他講 合約上價格寫的很清楚 沒有理由叫消費者多付錢 就算是明年一月車漲價 我可是用合約上2010價格買的 如果要叫消費者多付錢 我們一定會去告的我們站的住腳的,別擔心,如果我們都被漲價了,我們一起去消保官那裡告經銷商吧
我覺得有些業代很不老實只是一味的要你訂車我下定前就問他說 如果車子明年一月才到會不會有價格上的差異他跟我拍胸脯保證說 他們公司不會這樣結果我隔天跟他說要再考慮一下他就說如果一月才領到車 原本談的價格可能就很難幫我跟公司凹...我整個很無言 我知道業代也是賺辛苦錢的 大家都是難道大家不能互相有誠信一點嗎? 這樣買起來也開心一點小牢騷還是希望版上在等車的朋友們都能早點拿到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