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價63.9萬
我要的東西是:
1.車身隔熱紙--3M 8803
2.避光墊
3.海馬腳踏墊
4.行車紀錄器(他自己送的)
--------以上這些共折5.5萬--------
5.前檔隔熱紙--3M M70
6.衛星導航 Garmin
這兩樣他說不能送 要自己貼錢
若是空車的話 折6萬
我沒有下訂 因為感覺還不到底
不知道版上先進覺得價格還可不可以再談?!
我想了以下方案
A.1~6全包 砍5萬
B.1~4 砍6萬
C.空車 砍6.5萬
不知道可不可行?!
又或者是 哪些可以不用跟他要 然後直接砍價錢?!
2.隔熱紙 3M 前檔M70 全車8803
3.避光墊
4.丙式保險(29歲女)約2.3萬
5.領牌費 約1.3萬
-------以上總共62.1萬---------
我好生氣喔!!!!!!好生氣喔!!!!!
昨天我就有問說領牌費為什麼跟我收1.3萬
但單子上面卻寫"依收據費用"
結果老公說 反正總價差不多就好了
但是回來我越想越不對
就去查了資料
燃料+牌照 11920*255/365=8327
監理站檢驗費450
牌照費600
總共也才9377元!!!!!!!!!!
保險也是依收據費用!!!!
我好想退訂喔!!!!可是付了訂金
我上消基會查
"契約成立於一方邀約一方承諾,交付定金可視為契約已成立;如果已經給付定金,就必須以當時簽約的情況來了解。若您當時並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那麼您可以主張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那麼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就屬於無效。如此,或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您付的定金。但如果您已經充分使用審閱契約的機會,但仍然想取消,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關於契約的審閱其舉證責任在於業者,業者常予消費者簽署充分審閱同意簽名,建議消費者簽名時附上簽名日期,得以主張審閱期不充分
那我訂金就要被扣光光了!!!
吼~~~好生氣喔!!!!
可不可以退訂但不要扣訂金的?!
我想去別間買
如果一開始就誠實一點
說我砍的這個價不能賣就好啦
我討厭挖東牆補西牆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