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1111 wrote:檢舉達人說CRV後...(恕刪) 不只是CRV...國產有幾台都有那根只是拆除要幹。。我買車壓根就沒想拆他留這蠻有用處的掛物.掛衣.掛後置支架型行車記錄器的支撐處好用(因為這根是固定的不用跟尾門連動不被尾門長期.開起.關閉.大力震盪行車記錄器的鏡頭與感光元件。傷害)
matrix 宏 wrote:重點 檢舉達人 要...(恕刪) CRV早期日本進口的是屬於客車牌沒錯,國產化之後都是領客貨車牌(有鐵桿),這不用檢舉達人說,只要你拆除鐵桿本來就會開罰。還有,檢舉這檔事屬於行政罰;刑法第169 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所以你無法告檢舉人誣告。你要認真點看看條文再回文,以免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