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王子^.^ wrote:事故發生至今已滿兩個...(恕刪) 只要不是開到對向來,就算是開到時速200也不關他的事,如今開到對向來了還好意思指責別人有錯超速,真是好樣的,樓主應該請他們拿出證據,否則再送他一條誣告,好讓里長閉嘴。
handolu wrote:對方逆向喔不用管了阿...(恕刪) handolu wrote:對方逆向喔不用管了阿對方賠償完錢就可以安心的走了TMD就是很多這些垃圾連在路上都要小心會不會被別人撞死 這樣說也許很不禮貌,不過是事實。路上真的一堆以為自已是舒馬赫或小飛俠的人,自已出事也就算了,拖別人下水算什麼我選車子第一個就是安全,要有氣球,被撞後也許整台車子會爛掉,但是人一定是要安全的,接下來才是性能
泡麵王子^.^ wrote:丫V真人實車道路撞擊...(恕刪) 還好人到最後都平安沒事! 只是看圖片裡,道路還算直沒有彎道,路面鋪設品質應該還不錯,車流正常下,所以速度應該都開很快,奇怪的天王星逆向超車前,感覺是完全不顧對向路況下,直接高速超車所產生事故,如果這樣CRV連閃的機會都沒有.基本上超車就很危險,應該目視對向車道路況,確定沒車且也不是雙線禁超路段,這次天王星算幸運的,萬一砂石車或貨車就慘了.開車首重安全,切勿貪快!!!
看完了這篇還好方對沒死掉,不然泡麵王子大大可能要賠對方3~4百萬元加上和解,且主要過錯為版大,死者為大,而且版主不得向亡者的家人要求賠償,千錯萬錯都是版大的錯,因為這是道義責任台灣特有的文化(死者比活者重要)跟日本歐美是不同的,國外是講求(絕對路權跟法治)。
看了版大的文章後覺得這里長還真倒聽胡說...是非不分而且家人竟也不負責任最好是家人出事還裝不知道實在太荒謬了況且超車本應先左顧右盼後並打方向燈始能超車看對方車主這樣想必是一心只想超車卻未注意到對向車道車況才釀成大禍慶興的是版大沒事就好平安就是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