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柏棟 wrote:張先生,對於你的不實...(恕刪) 小弟是已經離開車界了...不過印象很深的一句話..."買車買的爽,客戶會跟三個人講;買車買的不爽,客戶會跟十個人講!"黃sir...小弟只能說..."您太帶種了!"您肯定是嫌用講的太慢了...所以上網讓成千上萬的網友都看到...上到九十九...下到不會走...通通都知道您的"威嚴"和"專業"請自重...God Bless You!會不會有這樣的可能...三個月內讓土城賣不出車阿?這樣的話台本應該會考慮撤點吧...
babbit wrote:我想這個業務連最基本...業務守則第一條-客人永遠是對的業務守則第二條-當客人錯的時候請參閱第一條業務守則第三條-當你不知道客人是對還是錯的時候,請參閱第一、二條(恕刪) 這一點其實我還蠻同意的,因為賣車也算是服務業,服務業應該就要有上述所說的,不然客人真的會跑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