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teng wrote:
我忍不住想問問在這裏...(恕刪)
你的第四個問題我來回覆你
我在98年時買了一輛新車,
也是開不滿一年即逢大事故(新車近70,但修理費約要30)
經送交通事故鑑定,我方完全無肇責
雖然我有全險可修復,但就算修復也不完全了
我要求對方買下我的車,我另貼折舊費用
但對方認為我有全險可修車,不想賠償
但我不滿對方置之不理的態度
因此還告上法院,
車子是保險公司幫我修的
上法院後對方見無勝算,
最後同意賠我14萬 (我本要求27萬,我知道會被砍價的)
這費用是車輛事故折損價
並非修理費用(因保險公司已賠償修車費用,故不可再要求肇事者賠償修車費用,)
這件事故中 我沒有受傷,僅有一點安全帶勒痕
但對方頸椎受傷還住院呢
誰說沒受傷的就該賠償受傷的
以上所言 句句屬實, 若有不實,願負所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