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zingaz wrote:
最新進度~!隔了一個...(恕刪)

你用自己的保險出險去做吧

讓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要錢

反正你無肇責~保費不會增加~不算你的~算對方的
哇哩勒3939 wrote:
你用自己的保險出險去...(恕刪)


+1 用自己的保險去出險,然後簽代位求償給你的保險公司去跟他灰,看他時間多還是你保險公司時間多,之後基本上你都不需要出面。
我早就說過這一類事故應該都是開車門的全責了(在70樓)
倒是很好奇67樓有一位留手機電話的先生,
自稱是除夕前一天也發生了類似事故,
而且他是開車門的一方,還說的一副很專業,
什麼對方如在停車格裡就是樓主要負全責,
如果是路邊臨時停車就是你錯七成對方三成。
不知道這位先生的案例評判結果真的是這樣嗎?
基本上從自身經驗和聽過的案例裡,
還沒聽過不是開車門的負全責的,
雖然我很好奇他的評判結果,而且他也有留手機,
但我還是不敢打電話去問他。
看你敘述因為是對方突然開門,才會造成碰撞!
一定是對方的錯阿! 你是沒注意到他突然開門
但是他也沒注意到你過來,而且有開門動作!
你會過關的啦!
之前在中山北路我也遇過計程車停路邊,司機人一半在駕駛座一半屁股在外面(大家應該知道那種姿勢吧)
結果我一過去,他屁股一後退,門跟著開更大
就....蹦.....他車門邊碰到我的後照鏡,有掉一點點點點漆
原本想說算了,但看到計程車司機的臉好像他以為是我錯
不小心就瞬間爆走
結果當然最後是他和解賠錢了事啦
所以板大放心啦!
mazingaz wrote:
最新進度~!隔了一個...(恕刪)

那會不會是對方保險公司與車主串通好的呢?
一個扮黑臉一個扮白臉
商討轉圜的空間

你既然有保險, 又有報案
你的保險公司是不是可以幫你出險, 修車簽結領回!
接下來你的保險公司會出面拿肇事責任判定書去跟另一車主保險公司要錢


應該對方要來求你簽和解書吧!

至於他的車, 他不付錢, 她的保險公司是不會讓她領車的
那是他自己和他保險公司的問題, 不關你的事.
他的保險公司跟他要錢, 一台車跟幾萬塊比, 你說他會不會付
所以奇怪的是對方的保險公司, 怎會因他不簽來找你商量呢?


對於對方保險公司來說, 想辦法讓他的客戶可以不花一毛錢就解決, 取得最大利益, 順便為公司省一筆,是第一選項
因他有百分之百肇事責任, 車主須有自付額, 所以.............

結果會不會最後變成是他不用付一毛錢, 反而是您幫他付了呢? 呵呵!!!

當然這對你的保險公司來說, 是比較麻煩,一般是不會主動跟你提示這種作法....,不過這已是15年前的出險經驗,或者是現在的規範已不同, 您可以再詳細問看看.

百分之百肇事責任還要告, 那上法院他會吃不完兜著走, 順便再告他車行不便的賠償, 他的保險公司應該會提醒他才是.

順道提醒, 開車還是要小心點, 雖然自己沒錯, 但撞到那段期間是讓人一肚子大便, 精神損傷很大
看板上就有人自己犯錯都不知道, 還反而理直氣壯, 怪別人開太快,不過這得問問政府, 現在駕照是不是太好考了點!
請問一下大家,車禍的仲裁何時通知??我在過馬路時被機車撞,到現在兩個半月,都沒有消息吔??
記得警察說是一個月,但也沒有調解委員會通知

mazingaz wrote:
結果30天後的今天,我們收到了來自調解委員會的開會通知
(恕刪)
http://tw.myblog.yahoo.com/weichann

ricky88 wrote:
沒錯!是八代Acco...(恕刪)

我本來也想上來貼這則新聞 這些開車門不看後照鏡的車主真的很沒品阿
記者也是在問廢話 有看到後面有人經過誰會開門
很明顯的是根本沒看就開門的白目行為
人家還是新婚 真的要肇事者負起全責才行
ricky88 wrote:
沒錯!是八代Acco...(恕刪)


這個事故現場就在我辦公室旁邊!
非常可怕.
才新婚半年就出這樣的意外..
所以停車開門一定要多加小心.

我想版大與幹沒力發生的事故.
對方的責任遠大過於你.
終究還是到了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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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Honda約我到車廠討論怎樣處理和對方談理賠修車的事
廠長開門見山就說既然初判結果是對方全責,那在調解前就先跟對方講清楚
最好別拖時間再送鑑定或是還要繼續拗下去,否則這期間我沒車開的一切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會買單
因為結果應該是一樣的,簡單的說就是要給對方壓力
我和家人都覺得當初就是想讓保險公司或是第三公正人去處理,不想出面各說各話又搞得難看
所以才會讓對方申請評判又拖了一個月,沒想到結果一出來對方又不認,這個月我就是白白給他耍去了
廠長明白我們的處境,於是當場打電話給對方,開車的女生手機一直都打不通不然就是不接
跟上次我因上班沒法去調解時,要連絡她都找不到的情形一樣
那次通知單上寫九點十五開始,我家人九點二十就趕快打電話去委員會解釋無法到的原因
委員會職員說對方還沒到,最好是直接跟對方講,結果對方手機怎樣也打不通
後來是直接打去調解委員會,講了半天調解會的人才說他到了要我直接跟他另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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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長見手機不接,就直接打對方家裡,對方的先生才接電話
我看到廠長跟他講到後來開始大小聲就知道,對方大概也是態度沒好到哪裡去
後來廠長氣呼呼的掛電話跟我說,對方擺明就是耍賴,說要繼續送鑑定,說我這期間沒車開的任何損失跟他沒關係
要告就來告反正他的車已經修好了等等一堆屁話,最扯的是還反怪我們沒去調解讓他白等了一個半小時
最好九點十五到二十分有一個半小時啦......
廠長建議我們如果不想繼續跟他耗,就直接寄存證信函給他好了,不然看對方真的是準備繼續拗下去了
再送鑑定少說還要一到三個月,而且按對方的邏輯即使結果一樣還是不會認帳
我們都覺得很無助,因為從來沒遇過這種事,連法庭長怎樣都不知道
廠長說公司都有法律顧問可以幫我們,一些文書往來或是程序就請他們弄就好
所以下星期一他就會幫我們把存證信寄給對方了,在這兒還是要感謝Honda烏日的張廠長熱心協助
到時不管結果如何至少可以確定會有人負責把我的車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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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如果換成是我,在第一周保險公司願意幫我賠對方車,我就該感謝老天保佑了
畢竟我只傷到人家汽車,不是讓機車騎士撞到斷手斷腳甚至更嚴重的後果
即使真的拗到初判結果出來,也是摸摸鼻子乖乖賠錢了事,畢竟該爭取的都做了也得接受結果
廠長也說一般他之前看過的例子,都是到了初判結果出來就差不多就要結案了
很少遇到這種又要繼續拗下去的,也直說我們真的很倒楣,弄到最後還是得走到訴訟這一步
只能告訴大家,開車真的真的要小心,一堆麻煩事搞到後來真的會無心好好過日子><
mazingaz wrote:
今天上班時發生一件很...(恕刪)


不管什麼狀況下
都要離移動中的車輛遠一點(機車汽車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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