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回應覺得很多人的回應都有些爭議性以下是我個人的觀點車禍當時發生的地點是左右各一線道以黃虛線分隔本來就是可以跨越分隔線來做超車的動作只是天王星駕駛在超車的當時可能因為前車造成視線阻擋或是分心而沒有或無法注意到對向車道有無來車才會發生這起車禍當然天王星駕駛要負擔主要的肇事責任依據樓主所寫當時車速約70km發生車禍的道路只有兩線道速限不可能是70,最多只有50吧所以樓主有超速的嫌疑如果最後和解協調不成而走上法庭樓主也不可能完全無責任最後的判決有可能是20/80或30/70的肇事責任分攤吧
泡麵王子^.^ wrote:在6個月的追訴期內如未能完成和解則將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請求賠償 萬一不得已要走到訴訟這條路....對方是開到對向車道肇事的....應該可以多補一條公共危險罪吧....PS1:其他網友不妨幫忙提供一些參考意見吧....PS2:希望能在追溯期內達成和解啦....畢竟訴訟一途曠日廢時....
我覺得很怪..好像租車公司才是最大贏家..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樓主又要賠20萬.您需要付這兩年的租金嗎??我是覺得...樓主很難全身而退..我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也被一台車越過雙黃線擦撞..後來對方跟保險公司7:3分攤我的修車的錢.(乙式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