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k0122 wrote:
台本有膽開那個價就...(恕刪)
總車價政府收走了1/4以上的金額這還是從你我身上收走的,不該更健全國內稅制問題嗎?
政府收了多少你看看吧看我分析的對不對?
單位:新台幣
台灣關稅17.5%:泰國進口零件、板件、車體鋼材、ADAS系統零件、主被動系統零件等等假設出口離岸價格總共是50萬(約1萬6千美金)+進口關稅=58萬7500元
政府稅收:8萬7500元
ARTC驗車費用:50萬上繳政府。這裡假設是一千輛平均攤提=500元(不包含送測車輛成本、撞測項目)
推廣貿易服務稅0.004%、印花稅、運輸費用、行政費用、運營費用(生產、人事、租金、水電、零件庫存):8萬
不論國產進口2000CC以下貨物稅25%=83萬5000政府稅收:16萬7000元
營業稅5%:113萬扣掉5%=生產廠與經銷商實際利潤23萬8500元(賣外匯中古車的利潤都比這個好),實際上應該會有30萬以上的利潤(客貨車貨物稅15%賺更多)。
這個部分可以從公司財報回推。政府稅收:5萬6500元
當然零件進口價格可能更低大約價差正負5萬~15萬,政府每輛車就從你我收走了31萬1500元以上
收了這麼多錢,政府必須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制訂對消費者更有利的消費規則與安全規定,以及對你我安全息息相關的NCAP制度。
而不是面對消費糾紛時,偏向車商。政府應該認知這些稅收是從國民身上取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