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shu wrote:
但是飯團的來賓發言都是有指名是哪個來賓的
所以所有賓客對自己曾發表的言論仍然具法律責任(資料偷走了,責任來賓負責)
況且飯團版底下【所有發言皆為該發言會員所有,本站不負其法律刑責,請會員自律】
問題討論區看到最後,結果發現版主好像剛剛封鎖了
最後的說法聽起來是
"飯團的東西(名字、文章內容等),都只有繳錢的隊員及幹部能決定"
所以真的連賓客的網路著作權也沒了...呵呵...(恕刪)
喔.. 這樣聽起來是不是已經違反著作權法..?

那麼.. 如果是付錢才能看文章的話, 是不是可以說飯團把這些文章當成是營利的資產..
那原作者是否可以要求分享其利益所得..?


小弟我不是學法的, 不過看起來這種做法會產生爭議性..
不知是否有哪位學法的大大可以提供意見讓我們充實一下法律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