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技師在試車時被A中了 C8不到9個月的新車

保險費是樓主自己付的,
又不是原廠付的,
就算第三財損險是跟車不跟人,
要不要出險也是樓主的決定,也沒有必要,
而且只要出險,
不管幾成肇責,
明年保費一定增加,
這不是又被坑一條!!!

一碼歸一碼,
出險這件事和樓主與原廠的糾紛完全無關,
請原廠當樓主只保強制險....
或沒保險....

希望摟主再審慎思考
你的車受到損傷
就這件事而言
你完全不需付出任何的責任
既然無責任
那你何必要出險賠償
要出險也應該是用保養廠的保險
而不是你的
如果你出險賠了這次的損失
等於你幫保養廠負了責任
保養廠卻完全沒有承擔任何的責任
這中間完全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雖然你出險是最省事的方法
但我認為這是最糟的一種
希望摟主再審慎考慮一下

這種感覺很像是
有人在你臉上打了一巴掌
你還拿錢出來請他幫你"呼呼"
這不對吧
意外險就算出險隔年保費僅多1000左右!!說"被坑"似乎太言重了..
保養廠願意賠償個5萬元也還算有點誠意!!
出險這部分倒是沒啥好擔心的..
是我還比較在意的是維修後的完整度...還有DATA DOT的完整性
像這樣的碰撞..若是修的漂亮..
開起來根本感覺不出來!!!
還有我滿好奇那5萬賠償金誰要出??
這要小心點~~
昨天我本來要打的~~~
沒想到今天你就談這樣了~~


有次我出車禍...警察杯杯跟我聊~~~

說有時的做法就是車主承認自己完全責任~~

而對方本來要賠的金額可以打折補給車主~~

雙方都有利~~

但是要建立在保險公司不知情的狀況下~~

也就是保險公司當冤大頭全部吸收....

現在問題來了....

你暨申請鑑定....又事情弄這麼大~~

保險公司最後還是得向對方追討這暫墊款....

而你這方面收錢就算和解了....

那到時變成你裡外不是人....對方就可以賴掉.....是不是你錢也要吐出來....

這你就要多去研究看看....

我還是覺得你還是照規矩走比較恰當~~~

車修好了~~ 雙方車子保險出險~~~

然後你比照同期二手車價再讓保養場或技師那邊補這差額~~

然後看要把車賣掉還是吸收差額~~~ 一事歸一事...這樣比較合情合理~~~

另外~~建議你現在開始如果要談的話~~

請記得錄音存證~~

不要被這種小計兩賣了都不知道~~~

祝一切順利!!!



樓主只是說他"希望"的理賠條件是5萬塊賠償金,

原廠的作法是要求樓主自己出險修車 ,
並沒有要付賠償金.....
這不是太超過了!!!(先不管折損5萬塊的合理程度)

最糟最糟的狀況,
就是堅持不出險,
原廠把車依樓主要求修好,
折損部份就自認倒楣,
退到這樣,
這樣在哪裡調解都站的住腳,

不然要出險可以,
原廠要把拿到的維修費用全給樓主,
(裡頭有7成都是對方車主那邊付的耶)
哪有把消費者的車弄壞,
不但不用負責,
還有更換零件+維修的錢賺,
如果這樣,那還有良心嗎....

一個負責任的廠商應該是盡力彌補消費者的損失,
而不是要消費者自己花心力去爭取應有的權益.....
由小見大~
與各位大大報告一下今天的進度(9/27)
今日他們來電告知:
我要求的5萬元的現金他們只願意負責3成,而其它的7成他希望由對方負責
但今日廠長己有告知過對方,他們也不願意賠償,所以目前看來就應該是上調解委員會了
但他們原廠卻推給技師
最近請問一下各位大大,上調解委員會我須要準備什麼資料?
準備"證明車子折損及您的交通等費用需5萬"的依據,
自己的證件即可,
至於對方賠不賠不是你的責任,
您的對象是原廠,
只要針對自己的要求原廠談,
原廠自己去跟對方協調....

也儘量不要3方談,
免得要多承受對方的壓力~
kennyfish wrote:
準備"證明車子折損及...(恕刪)



沒錯!版主的對象是原廠,原廠必須要負起責任與另一方協調,對方賠不賠不是鈑主的責任!

祝順利成功!
9/27
下午5點
我想去車廠拿那天未拿的進廠估價單
遇到了經理 他們經理問我希望後面如何處理或有什麼要求.我說我只是希望車子修好 賠個五萬給我 我出險幫你們 (水幫魚 魚幫水) 但他們經理向我告知他們技師已經去申請調節委員會要處理 並且向我講我們應該是要站同一邊的 當時我只有一個念頭 只是要把車修好 在賠我就好 其他讓你們去橋 他們經理不太高興 並向我問了一句 那你車子要不要拖去別的地方修 希望我這兩天做處理 但什麼都沒談好就叫我拖走 ? 後來我跟他要進廠估價單 結果他們經理就走開一直叫修護組長跘著我 經理狂打電話 從五點到六點一直不給我 只是一張每個人進廠時會簽名的一張估價張 我只是要找當時進廠的日期時間跟他們車禍的日期時間 並且告知我 那張是廠內文件?是嗎 試問大家進廠時會有一張估價單 要你簽名的那張 為何不能給顧客 ?
當時我很趕時間 要載女友去上班 他們只是我進廠那張估價單 都已經在他們手上了 就是不給我 當時6點多了 女友7點要上 班 我不得已先放下請討估價單的事 先載女友去上班 因為要開40分鐘的車 後來7點半時 他們組長才告知 他們估價單要給我了 到現在我還是很好奇 一張單而已....






這個車禍案件中~才知道Honda的修理場~怎麼會推諉不敢負責~確叫一個小小的修理師傅負責任~

車子是Honda員工開去試車才撞到的~你當然要找Honda負責~怎麼會找員工去負責~這樣以後誰敢去原廠修車

還有中古車的差價當然是由Honda的公司先出錢~再又Honda的公司去找撞你的那部車~索賠~這樣對車主才合理

我覺得~跟Honda談~你上網找它們的總經銷說明~會比較好~這就是你們的經銷商~對車主的態度

再找蘋果日報~再找消保官~

你修車~為什麼?要你用保險修~保險是你出錢的~這樣會不會相反了~

我覺得車主太軟弱了才會被吃死死的~你確不懂的自保~

在法律上你是被害人~你都不懂的自保~還被一個經理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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