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3131 wrote: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車需...(恕刪) 大大您誤會我了,我並不是在幫台本硬凹.我只是說成本轉嫁的問題,把需要成本的保固,轉嫁給消費者,所以提高車價.如果車廠定義每部車都要賺一定的百分比.那顯然成本高的車廠,定價就會高.這個話題另開一版討論好了,抱歉了~開板大.
qwert3131 wrote: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車需...(恕刪) 大大您誤會了,我並不是要幫台本凹什麼.我只是說成本轉嫁的問題,把未來需要保固的成本也算入車價,由消費者吸收,所以定價高.如果車廠賣每台車都要賺一樣金額,那當然成本高的,售價也高囉.一樣要賺20萬,成本50萬的車,可以只賣70萬.可是成本60萬的車,就要賣80萬了.另應該開一版討論好了,抱歉了~開板大.
請問...1.車廠同意負擔3/17~3/26支代步費..代步車...(切結書沒有提到代步車,而且是付代步費到和解..)2.位表達誠意..車廠願意免費提供'此次'定期保養作補償3.本協議書簽署後,不得再像本廠或其負責人..等再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車廠履行前兩項承諾需USER簽署本協議書及提領車輛為條件....之後閉嘴..如果這一種條件...你會簽?感謝大大
簽????.....擺明了就是要欺負人嘛........"1.車廠同意負擔3/17~3/26支代步費..代步車...(切結書沒有提到代步車,而且是付代步費到和解..)"把人家的車搞壞了能不提供代步車嗎????....."2.位表達誠意..車廠願意免費提供'此次'定期保養作補償"提供的是火燒車的免費保養啦.....有人要做這種保養嗎????這是他們的誠意?????.....可悲~~~~~......"3.本協議書簽署後,不得再像本廠或其負責人..等再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車廠履行前兩項承諾需USER簽署本協議書及提領車輛為條件....之後閉嘴..".......這種條件....要受害人接受.....還說要人家閉嘴.....這比較像是應召站在教訓小姐的口吻吧.....買車或保養時的鞠躬哈腰都是假的啦......出包就現出原形......他們是這樣對付消費者的啦.....看清楚了沒~~~...這是一個保養時當場火燒車被車主活逮的case, 他們也敢這樣搞.......只能說佩服了啦.....失望~~~~~~~~~~~~~~~~..
God.........剛剛忘了這個重要的地方啦......"車廠履行前兩項承諾需USER簽署本協議書及提領車輛為條件"這個是說你如果不簽他們要跟你收 "代步車" 及 "火燒車保養"的錢嗎????這個世界還有天理嗎?????...........
沒看錯的話版主的車應該是六代的ACCORD深為同款式的車主,請版主一定要公告大家哪一間保養場搞的最後還是祝你好運吧深深感覺台灣的消費者權利真少,還被欺負的感覺車廠真沒誠意 寫個MAIL給台本總公司或日本HONDA吧看看他們的客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