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給保險公司修你會虧死,還沒人理。殘值不止35萬應該是你的保險只會賠35萬,要叫對方賠償車子市值約50萬。
處理方式
1先完成警方備案。通知自己保險公司
2送回原廠估價,本案建議更換車台,不要簽和解書
3自己確認是否有肇事責任
4向中古車商確認同年份汽車市值
5向對方確認是否有保險(財損險)因為對方出險,我方就不用出險明年保費就不會提高
再過來就要協商看自己的保險還是對方保險有利
不要相信保險公司,因為保險公司只想賠少一點
剛打完車禍官司勝利的人
法律程序
1確認無法協商,進入司法程序,要考慮約一年的時間,對方除了保險以外是否可賠償車輛維修後之折損的能力。
2車輛就不要修。
3事故後一個月要先到交通大隊調交通事故報告書。並且此時將車輛鑑定市值
(鑑定單位為汽車同業工會或修理公會)
4事故後一個月拿交通事故報告書與車禍報案單去鄉公所調解委員會(要以肇事者戶籍地為主)申請調解。(約事故後二個月)
5調解不成立,進入地方法院(最好是以車禍當地的法院才有管轄權),就要寫訴狀(一式四份)告對方。(約事故後三個月)
6法院收到訴狀就會要求繳納訴訟費,並排日期再開法院調解委員會,法院發函給原告去調肇事者戶籍謄本。
7法院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立(約事故後4~5個月)
8進入民事法庭(約事故後6個月之後)辨論時要求鑑定車輛維修後之殘值,因為最高法院77年度第9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舊品換新品要算折舊,証明沒增值就可以不算折舊,但是只要鑑定車輛維修後之殘值就可以証明車輛維修後沒增值。並且要求賠償車輛維修後之折損,最多是賠償車子的市值。
9判決下來(約事故後9個月之後)堅持下去勝利就是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