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更新--HONDA業務把顧客新車撞壞一事,已圓滿解決,謝謝大家。

cwyu1003 wrote:
走法律途徑吧,把經銷...(恕刪)


謝謝您提供這麼詳盡的資訊^^
HTC TYTN2是我的好伙伴!
已經交車後兩天, 業代回頭補做配件的裝配, 好像蠻難要求公司換新車, 如果是這樣, 所有的業代都不敢做售後服務了, 但是把客戶車撞壞, 當然是要修復..
如果是正式交車前撞車, 毫無疑問公司要負責到底, 換新車是否合理, 我覺得要求也不會太過, 所以有些業代是要求在營業所交車, 就是要避免不小心擦撞的責任
不知道今天的案情發展如何了~
該不會東星想賴吧?

還是說延長保固和送保養呢?
先發生事情報警 然後聯絡消保官

再搞到上新聞

然後直接跟日本總公司連絡

把你拿到的名片通通掃描一起寄出

還有情形 找人翻成英文或日文寄出給日本總公司

各位好^^
MILKBEAR wrote:
以下事件為親身經歷,...(恕刪)

請把車體受損的照片放1F,
這樣剛進來的人才能更瞭解.
怎麼看...問題最大的還是那位不知道肩膀跑哪去的業務先生耶~

而且業務就是代表公司~像這種狀況先不論公司管理怎樣…也就等於因為業務的個人行為~連帶的經銷商跟原廠都有責任


才兩天新車就這樣我想換誰都會極力去爭取…
但…那種敲邊鼓、嘴砲的發言就沒意義了… 爆料頂多發洩情緒…對解決問題有啥實用性嗎???
個人認為~這種人為事故還是回去跟經銷商與業代協商吧


整起事無論如何該負責看來就是業代~~只要有證據就力爭到底吧!!!

只是…這種消費糾紛還是要有點最壞打算
MILKBEAR wrote:
非常感謝大家~

提供以下大家想要知道的訊息:

營業所:桃園市中山路555號

業務員:許文睿

(據內部可靠消息指出:該業務員也是因''某種''原因,所以調來桃園所)

提供各位做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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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感謝各位對此案情的關注,提供非常多意見,不論是以哪一種角度,
我都很認真了解各位說的建議,
而今天案情即將有峰迴路轉的發展,
請靜候我為各位帶來的結果~(這是我沒想到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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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傢伙我碰過...
還好沒找他買...
說的很有誠意.....
想不到.............
敗家是美德
換新車,就是要再負擔65000費用, 那你接受維修,公司應賠65000費用,這樣才公平,不知道mobile或網路有沒有一群樂善人士可以組個聯盟,架個網站,以後有人發生類似問題,大家有空的時候,可以一群人去車廠助陣(幫忙說話),也許新聞記者就會著來,車商就會退讓一步,消費者權益就有保障。否則永遠只能單打獨鬥,認命的份
cwyu1003 wrote:
走法律途徑吧,把經銷...(恕刪)

感謝這位大大分享,而且有憑有據,真的歡迎這樣有建設性的文章。
你的這一篇不是光憑直覺或感覺,是有邏輯推演的文章,衷心佩服。
cwyu1003 wrote:
走法律途徑吧,把經銷...(恕刪)


這位大大敘述的真完整, 01最需要這種人出來仗義相助~~ 這步指導棋希望能讓版主版回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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