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大大是在哪個營業所買的, 是女業代嗎? 因為我的業代也是女生...也送我一堆東西~

Wizarddaniel wrote:
第九條後半部,這條要先改,直接刪除,這份定型化契約修改的部份才能生效。
以下是我協議改正的地方。
我事前先給營業員看,讓他同意後,簽約時修改,雙方蓋章確定(蓋店章,讓該營業所來負責)。
事實上第十條非常不利消費者,一個月內要壞兩次修復不了第三次再壞才換新車的機率,告訴你,非常小!要拖過一個月很簡單,但是這些毛病,你大概就不想要這部車了,我建議版上大家來推動檸檬車法!
此外第十五條,萬一很不幸的,發生糾紛要打官司,你沒改這條到你的戶籍地,你就會有跑不完的外縣市法院,改到自己居住地的法院,將來如有不幸,就不會禍事接二連三,自己身心俱疲。
...(恕刪)
angelion1210 wrote:HONDA有規定交車時有張檢查表要勾,車主要簽名,只要你仔細聽他講,看他勾,不明白立刻發問,我想你要被矇的機會很小,那張表,你不簽名,營業員大概也交不了差。
還有到底還有哪些東西是本來就應該在交車時也是該給車主的 這樣才知道有沒有被業代騙 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