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akaho wrote:我認識一位音樂老師,他的車被偷之後也接到勒贖電話。結果那位老師跟歹徒說:車子我不要啦,你們幫我處理吧!對了...我已經報警了,你們能脫手早一點脫手,殺肉也可以!...(恕刪) 我一個朋友(警界)的太太在接到電話後...跟歹徒嗆聲要歹徒小心一點.......有種處理掉......最好是快還車要不然很快就會被抓到會關到"頭髮嘴鬚白".....結果兩周後找到一輛燒到剩殼的............比找不到還傷心.............
joy_tseng wrote:其實都是一些吃飽沒事...(恕刪) 現在很多集團都是台灣偷車大陸打電話要錢..之前的高級車都是用殺肉的再要錢甚至還有保固一年所謂的保固一年就是一年內不會再偷你的車之前有一個朋友就遇到一年內被偷了兩次第二次不用錢
這是什麼世界啊,連局長朋友都這樣無能,我真不想繳稅金來養這些每天只會泡茶的警員了,我們台灣人民的包容度很強,如果大家一起團結去要求修法,把竊盜罪加重處分,或許小偷下次要偷東西,會先三思,而不是變成我們這些被偷車的人,要匯款前的三思吧!
Vin Liau wrote:別小看條杯杯的能力只看他們有沒有壓力否則那些大官、議員掉車怎麼很快就"尋獲"報竊案之前先掂掂自己"份量"....... 大多數的市井小民都不夠"份量"吧?只能交稅養米蟲,出事請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