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會有如此詐騙行為般的業務!!


衰爆了 wrote:
小弟於民國98年6月...(恕刪)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別把問題都塞給別人!!請問你自己當初買賣及成交你都不在場嗎!!還是當時林姓業代矇住你的眼睛或是給你吃了迷藥阿!!訂單上白紙黑字都清清處處!!請問你當時是怎麼成交的!!再者你問題一年多才提出異議你本身是有甚麼問題嗎!!還有某位人士說:誰說一年不可以追訴!!還大言不殘的說追訴期間最長可15年之久!!真是可笑~說這句話不經大腦嗎!!你以為是刑事案件可以追訴15年喔~單純的買賣扯到追訴!!那我買了鞋子穿了8年破了也可以要求廠商說你們設計不良而更換或追訴15年嗎!!先說開版大的問題好了!!你本身也是個經營者~還貝斯特網頁設計個人工作室~難到不知道甚麼叫做良心嗎!!你買東西都這麼耍心機跟你談生意是否也是如此~當時的狀況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別四處申冤沒人理才來這一直做一些老梗的事!!如果你的問題有確實的證明你當時是對的!!為何得不到你申訴的回應?不是銷基會也申訴了嗎!!請說出你申訴後回答是甚麼!!還恐嚇對方還賣不賣車咧!!問題最大是你吧!!真象沒說出還讓大家以為你委屈了!!而且對方有當時的成交訂單~也有你確認後的簽名!!以及你公然毀謗的PO文!!對方可是可以告你毀謗跟要求賠償個人名譽及營業損失喔!!年紀輕輕不要想一些偷機取巧的事!!好好的經營你的事業才對吧!!
先問自己 wrote: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別把問題都塞給別人!!請問你自己當初買賣及成交你都不在場嗎!!還是當時林姓業代矇住你的眼睛或是給你吃了迷藥阿!!訂單上白紙黑字都清清處處!!請問你當時是怎麼成交的!!再者你問題一年多才提出異議你本身是有甚麼問題嗎!!還有某位人士說:誰說一年不可以追訴!!還大言不殘的說追訴期間最長可15年之久!!真是可笑~說這句話不經大腦嗎!!你以為是刑事案件可以追訴15年喔~單純的買賣扯到追訴!!那我買了鞋子穿了8年破了也可以要求廠商說你們設計不良而更換或追訴15年嗎!!先說開版大的問題好了!!你本身也是個經營者~還貝斯特網頁設計個人工作室~難到不知道甚麼叫做良心嗎!!你買東西都這麼耍心機跟你談生意是否也是如此~當時的狀況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別四處申冤沒人理才來這一直做一些老梗的事!!如果你的問題有確實的證明你當時是對的!!為何得不到你申訴的回應?不是銷基會也申訴了嗎!!請說出你申訴後回答是甚麼!!還恐嚇對方還賣不賣車咧!!問題最大是你吧!!真象沒說出還讓大家以為你委屈了!!而且對方有當時的成交訂單~也有你確認後的簽名!!以及你公然毀謗的PO文!!對方可是可以告你毀謗跟要求賠償個人名譽及營業損失喔!!年紀輕輕不要想一些偷機取巧的事!!好好的經營你的事業才對吧!!...(恕刪)


不經大腦的是你吧 去翻一下條文 十五年是民法
GOOGLE總會了吧

第 125 條 (一般時效期間)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第 126 條 (五年之短期時效期間)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
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 127 條 (二年之短期時效期間)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 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 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 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 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 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 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今天註冊就急著上來滅火喔 來個會一點的好不好




還有你已經未經他人許可洩漏他人資訊
已經觸犯了個資法嚕

用你的話回您 說話請經過大腦

先問自己 wrote: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恕刪)


感覺滅火滅很大耶

滅火滅這麼大~但是寫成這樣感覺又不像是來滅火的!越看火越大.
業務也是人也是要吃飯~不過用不著"吃人夠夠"吧
同意滅火滅很大
可是感覺好像會引起另一把火說
因為...即使是旁觀者應該也會看起來滿不爽的.....
相信樓主當初是相信業代說的每一句話屬實 才會發生今天的事情
我覺得值得一搏 把你所說的一字一句告訴法官
想信得到的公道 不亞於那一萬塊錢

光是三萬六買台副廠音響 就大有問題

這讓我想起小時候我要買原廠卡帶 結果買到台卡 老闆還說 是台灣原廠的不堪回憶

衰爆了 wrote:
小弟於民國98年6月25日,於台中市南台中HONDA分公司,購買CIVIC 1.8 VIT-S,小弟生性海派,上網大概了解價格空間做點小功課,待林姓業務來洽談購車事宜時,就針對他提出的購車方案,做了購買的決定

重點在於林姓業務說送全車原廠空力套件,價格就別殺了,第二天小弟撥電話詢問是否有原廠DVD組,(包含倒車雷達,數位電視,導航)的價格,得到的報價為(三萬六),我問說怎會這麼貴?得到的答案是...原廠的東西,品質保證,穩定性較高,看在原廠的份上,小弟我也就花了三萬六再另外加購這台DVD組

交車後一個月導航就故障了,報修了三四次,等了一個多月,最後寄一片SD卡給我,叫我自己插機器更新軟體(原來這叫服務,這叫穩定性..)

到了第二次保養,小弟回新竹原廠的保養廠,發現前下巴接合處開始不密合,越來越分開,仔細一看全車空力套件顏色與車色,也越來越分開了,白色車體,空力套件卻快變成米白色,相信不久的將來,即將完全泛黃了

小弟昂貴的DVD組又故障了,於是請新竹原廠的保養廠技師,保養時順便幫我看一下,我這兩樣東西是不是原廠的(空力套件&DVD組),不然怎會老是出問題

後來副廠長親口告訴我,小弟的空力套件以及DVD組都不是原廠的

各位看倌請想像一下自己買東西被騙錢的感覺,我就是與你一樣憤怒,撥電話給林姓業務員,他竟然說~~我一開始就說這不是原廠的阿,是你自己要的,聽到這種答案,他似乎把所有消費者當白癡,誰會花三萬六買一台大陸DVD組,還簡體字的勒,也是因為當初他說是送原廠空力套件,所以車價一毛都沒折扣,現在他被我發現副廠當原廠賣,竟來個死不認帳

沒錯...我這種消費者太笨,在洽談車價配件時,沒有現場錄音錄影存證,好讓這黑心業務員還能狡辯,那以後豈不是大家買車都要帶攝影機?

我去電南台中分公司,陳述經過,經銷部的副理說要居中協調,最後的答案是林姓業務員,願意賠償我一萬元,希望事情這樣算了,我認為這件事至始至終,林姓業務員連聲道歉都沒有,一萬元就想打發了事,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是心情問題,八月底的電話協調,到今日無消無息,原來這就是注重服務的本田

以上陳述句句屬實,希望大家引以為鑑!!

附註..車子本身狀況很好,本田品質沒話說,只能說我衰,本田衰,請到這種黑心業務員,敗壞公司名聲

HONDA 南台中分公司 各位當然可以去那裡買車,不過上述情形可得多注意了,免得跟我一樣倒霉,遇到個不老實的業務 林X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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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這位林姓業務來此回覆 來看看你說了什麼

第一:(我交車前三天 才買了DVD組)
#請問這跟前三天有啥關係?如果各位在購買的時候就知道這台是副廠的,還是大陸機,請問你會買嗎?
各位不笨,我也不笨,我也是聽信了業務說,這是原廠的,所以我願意花三萬六,結果呢? 副廠當原廠賣

第二:(你有保留購車計畫書%訂購影本)
#請問各位就邏輯而言~如果今天業務說買車送你個副廠大包~再送你一萬五的配件(大包Y拍看便宜的很~一萬五的配件氣氛燈+迎賓踏板+空氣濾網,就沒了)~然後車價不要砍

請問各位會跟他買嗎? 相同的~如果不是你說要送原廠的大包~行情我也清楚的情況下~我怎可能跟你買車
原來訂購單上沒註明(原廠)二字~指的就是副廠~這什麼道理? 你請法官評評理~現在你不是在鑽漏洞是什麼?
如果真像你說的~當初就已經跟我說大包及DVD都是副廠~你就敢在訂購單裡寫上副廠二字了~而不是現在在這裡
強辯

第三:(說我恐嚇你?)
在我回原廠保養~請技師幫我鑑定這是不是原廠的時候~我發現你副廠當原廠賣的事實~撥電話給你叫你要處理
這就叫恐嚇你? 我也說了如果你不處理,我就用我的方式讓大家知道,你這樣子欺騙消費者
再來8月底我撥電話到南台中分公司~妳們經銷部副理說要居中協調~然後他在電話內說(林姓業務員願意付一萬元賠償我的損失,然後這件事就這樣算了) 我這次學聰明了~電話都有錄音~還是你還要強辯?

第四:(說我散佈不實之情事,要告我)
我發言自然知道這是有法律責任的~不過對於這件事~我是句句屬實~非常歡迎你來告我~我倒很想知道你在法官面前,要怎麼用你的謬論~去讓法官相信你沒有副廠當原廠賣


今天一個簡單的邏輯都能驗證林姓業務員詐騙的作法~只要各位想想你會不會在知道行情的情況下~還願意多付很多錢去買一台車?

關於一年後才來客訴這問題~我在當初交車的時候~就已經再三的問過你~這是原廠的嗎~你信誓旦旦的說這的確是原廠的~我相信你的話~換來這一年的折磨~然後等我不相信了~請人鑑定了~發現了~然後客訴 這有什麼疑問?

總歸一句~我會繼續讓大家知道你這種欺騙消費者行為的~你要阻止我就去告我阿 我相信事實勝於雄辯

今天是一口氣 不是錢的問題 給我一萬元 叫我閉上嘴? 你想的太美好了...(恕刪)

先問自己 wrote: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恕刪)


小弟也覺得這滅火又大又快了吧
車主當初就是太相信業代
所以才會搞成這樣...(結果業代是用這種暗步,才讓車主了大虧)

但目前的局勢真的是業代較有利

只能說若再有人遇到這樣業代要小心謹慎....
若真的報價原廠DVD3萬6
卻給客戶裝了副廠的
是詐欺吧...................


好歹副廠也裝個台製的
愛用國貨 愛用國貨



先問自己 wrote: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別把問題都塞給別人!!請問你自己當初買賣及成交你都不在場嗎!!還是當時林姓業代矇住你的眼睛或是給你吃了迷藥阿!!訂單上白紙黑字都清清處處!!請問你當時是怎麼成交的!!再者你問題一年多才提出異議你本身是有甚麼問題嗎!!還有某位人士說:誰說一年不可以追訴!!還大言不殘的說追訴期間最長可15年之久!!真是可笑~說這句話不經大腦嗎!!你以為是刑事案件可以追訴15年喔~單純的買賣扯到追訴!!那我買了鞋子穿了8年破了也可以要求廠商說你們設計不良而更換或追訴15年嗎!!先說開版大的問題好了!!你本身也是個經營者~還貝斯特網頁設計個人工作室~難到不知道甚麼叫做良心嗎!!你買東西都這麼耍心機跟你談生意是否也是如此~當時的狀況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別四處申冤沒人理才來這一直做一些老梗的事!!如果你的問題有確實的證明你當時是對的!!為何得不到你申訴的回應?不是銷基會也申訴了嗎!!請說出你申訴後回答是甚麼!!還恐嚇對方還賣不賣車咧!!問題最大是你吧!!真象沒說出還讓大家以為你委屈了!!而且對方有當時的成交訂單~也有你確認後的簽名!!以及你公然毀謗的PO文!!對方可是可以告你毀謗跟要求賠償個人名譽及營業損失喔!!年紀輕輕不要想一些偷機取巧的事!!好好的經營你的事業才對吧!!

10/8註冊,消毒水味實在很濃

先問自己 wrote: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恕刪)


竟然林姓業代

有當初的訂車單...

就op 來讓大家公評..

相信十幾年的賣車經驗

一定沒問題才是


還有

滅火是有學問的

並不是上來說二句即可

有時 滅火會越滅越大唷...

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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