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解釋一次CRV 2.4L 左右兩邊都有轉向機制當你方向盤 右打 大燈示意 (|||)____(///)當你方向盤 左打 大燈示意 (\\\)____(|||)但是當你漂移過彎(拓海專用) 車頭向右過彎 但是方向盤反打會造成(\\\)___(|||) 山山山,,,我是山會變成看不到山路 看山溝所以上面的大仔 你的推論3是正確的這樣其實算各家設計道理定義不同 並不是偷工減料都有連動機制 有學電動控制過都知道 加上連動並不難
mikkle wrote:那FORD的車主手冊...(恕刪) 以我自己的車為例,魚眼頭燈的切線還滿明顯的,所以直線的時候並不會造成對向車輛的昡光。而AFS也只是"減少"車燈產生的昡光。我想AFS的確增加了行經彎道時的照明。不知道"兩邊大燈以後都各向左右外擴個30度"能提供什麼功能嗎?
AFS沒有專利問題至於CRV 2.4 目前全省排單約800張以53個營業所每個月產能600計算 更正看錯生產納期表 每個月約410台 23:32編輯到5月不無可能 甚至超過星期一 第一個上班日 屏東會做一次全省排序有想要下定的人快衝去找你的業代吧在全省排序之前或多或少都能博感情 提前幾位 一 一|||
Warner wrote:以我自己的車為例,魚...(恕刪) 所以「直線的時候並不會造成對向車輛的昡光」和「AFS也只是"減少"車燈產生的昡光」不是根本毫無關係嗎?既然"直線的時候並不會造成對向車輛的昡光",那何來"AFS也只是"減少"車燈產生的昡光"之說?所以ford車主手冊上寫的「AFS可"減少"車燈產生的昡光」豈不怪哉?
mikkle wrote:所以「直線的時候並不...(恕刪) OK,大家都知道AFS是為了增加夜間過彎時的可視性設計的,大家也都知道頭燈不是直射出去的,而是有角度斜射出去的,而且角度是向地上斜的!也就是說,你在平路上開車時,除非你開遠燈,不然頭燈射出的光不可能閃到對向車道的來車!以大環境的狀況來說,你能開的到平地,正常來說行駛環境都可以稱得上"良好",幾乎可以不需要AFS的輔助!那......什麼時候最需要用到AFS?爬坡或下坡,也就是行駛山路的時候,這個時候車子的頭燈才有可能會閃到對向車道的車這樣了解為何可以減少眩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