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小偷了...碰到這種狀況時,各位會怎麼處理啊?

算了啦

你好歹是戶外郊區

我在三重市區洽公

白天大馬路停沒25分

玻璃破了

導航也沒了

警察們每天都為了降低犯罪率和提高破案率在努力著

通常用來降低犯罪率的方法,就是讓案件別納入統計,簡單講就是吃案啦

而偶爾抓到犯罪者,就硬要他認下其他未破案件,以提高破案率

我因工作上的關係,到過轄區派出所,

後來有次被砸車窗偷走一臺DV

去派出所報案,警員當然不敢吃我的案啦

一年後接到法院傳票要我去當證人

問題是我不在現場啥都沒看到,所以當然不去了

事後接到判決書,被告一共被起訴30幾件吧,但他只有部分承認

我的DV那部分他否認,也沒其他證據,所以那部分無罪

我的想法是,既然沒有任何佐證,被告又否認犯罪

警方還可以一併移送,真有一套



ludwig wrote:
這種事我經驗豐富,警察三部曲。
1。叫你別報案,錢去人安樂。
2。你如果堅持要報案,他會說物品也找不回來,反而麻煩。
3。你如果還是堅持要報案,他會跟你說,你可以自己去那裡找找看,小偷都把不要的東西丟在什麼地方。
重點:不管說什麼,就是叫你別報案。
(恕刪)


提供您一個小方法,
早在多年前,預想到未來萬一遇到這種情況發生,
所以有一組電話號碼已經存在我的手機裡多年了,
就是 - 警政署督察室
我想對部分員警這招應該是有效的,
遇到欲吃案情況就拿起手機撥吧,
當他聽到您的第一句"喂~請問是警政署督察室嗎?"
我想員警應該已經在寫報案三聯單了吧....
僅供參考~
早就對這一切厭倦 也曾憤怒喝下聖水 卻又無助醒在 下個漫長黑夜
呵呵
突然有個想法,如果不要把車窗關緊
也就是說不要讓車窗的玻璃緊靠窗框
以留點空間又不透風為準
讓玻璃跟窗框有點緩衝空間
不知道這樣遇到這種手法的話
玻璃是否不會破
遇到這種鳥事....其實大家心裡也不好受,(我開雅哥6代也丟過呀!)

事實上:
1.報案遇到警察不太行的,請直接記下臂章號碼,送督察室檢舉,也不用客氣
2.例如違規被開單,也是違規在先,不然警察如何開單?不服取締,可申訴!

但是:
1.警察是為民服務,但不是做奴婢 ,
你家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有什麼閃失的,你報案,警察也是依法律規定去執行.
怎麼不去幹譙偷東西的狗賊?
大家回文不去針對偷東西的狗賊,就對警察出氣,也蠻奇怪的.
報案時記得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
把雙方對話錄下來存證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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