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how0822 wrote:我覺得還好耶,就跟LV...(恕刪) Honda 早在2019年宣布啟用e:HEV這個品牌命名的時候,就已經有附註唸法了~https://global.honda/jp/news/2019/c191023b.html消費者自己要用俗稱是消費者的事,這當然管不著~但媒體不是消費者,而是訊息的傳遞者,確保資訊的正確性是媒體的責任跟義務,兩個層次是不一樣的~
dag8 wrote:不要把錯推給消費者,...(恕刪) 再麻煩看清楚重點~今天並不是在講消費者的不是~完全是在講「媒體」,尤其是主流媒體~媒體不是消費者,而是訊息的傳遞者,確保資訊的正確性是媒體的責任跟義務,兩個層次是不一樣的~
其實只要能懂就好唸久了就算是一種約定成俗的概念算是民間對此唸法的縮寫罷了語言文字重要的是能讓對方理解而不是唸成 e H E V就好像很厲害唸eHEV就被笑說沒常識所以怎麼唸 根本無所謂重點是要讓對方理解再講什麼所以當大部分人都接受eHEV大過於 e H E V時也沒有必要特別去糾正
frogman200z wrote:其實只要能懂就好唸久...(恕刪) 可見您並沒有看到重點~民間歸民間,官方歸官方,這是兩回事~更何況今天Honda是有標注唸法的,從車廠簡報到媒體宣傳,用正式的名稱講,應該是很合理,也很基本的吧?再來,從許多媒體內容來看,台灣本田一直很有意的要媒體用「電油」來宣傳,那請問「黑夫」跟「H-E-V」,哪個比較能讓人跟「EV電動車」做聯想?應該是後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