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ncheng wrote:
我再頂一下版主!!事...(恕刪)
那位cap開頭的大大是那位業務的可能性有多高呢

忽然看完那文後的小小疑問

在這還是支持樓主,加油

看完您的文章,該業務是『剛起步』後前方緊急煞車才撞上,但前方煞的住,該業務怎麼煞不住?可見這是『粗心』造成的,而非別人忽然貼近的。
這種意外是不能被原諒的,當然要全權負責啊,今天該業務是開別人的『新車』耶,還這麼粗心,而且未保持車距以及大腳踩油門的可能性非常大,才會發生上述之事,那麼叫該業務賠其實並不過份,而總公司不負責也說不去,看是要從該業務的薪水扣還是怎樣,畢竟這件事本來可以避免的,單單就因為業務的『粗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