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更新--HONDA業務把顧客新車撞壞一事,已圓滿解決,謝謝大家。

恭喜拉!能順利解決這本來就是最終的需求,不管是對廠商或是消費者都是好事,並競有事就是要去解決的不是嗎?
ericsun0514 wrote:
沒有換一台車吧!只換...(恕刪)


你還真單純
要是沒有換一台
根本就不需要簽什麽保密和約
更不需要搞到現在
原po也不會開開心心的結束了

所謂的保密合約就是換一台
不然原po到處講這種情況可以換車
以後Honda不知道要增加多少麻煩
每個人拿原po的例子去跟Honda吵
Honda要換多少台車給人呀

算了,你覺得沒有換車就沒有吧
反正我也不會買到這台被撞過的honda...
HONDA......

你漲價就算了

服務......

再見
johnlove wrote:
你還真單純要是沒有換...(恕刪)


拜託
樓主上次還嗆"我的回應讓他不舒服"
事實證明
原因就是破了他的梗

後續如何...嗯...不難猜啦
caprossi wrote:
拜託樓主上次還嗆"我...(恕刪)


原因就是破了他的梗

什麽梗?

科科
我想也是這樣
MILKBEAR wrote:
公司和解條件:(1)原車修復+安裝原廠配件(未完成之部份)及$12000紅包 (2)換新車我要貼$65000無配件
個人和解條件:更換一部無事故之新車或原車購回(公司或業務自行協調)



如果是(1)或(2)我想也不用簽了
對吧


johnlove wrote:
你還真單純
要是沒有換一台
根本就不需要簽什麽保密和約
更不需要搞到現在
原po也不會開開心心的結束了

所謂的保密合約就是換一台
不然原po到處講這種情況可以換車
以後Honda不知道要增加多少麻煩
每個人拿原po的例子去跟Honda吵
Honda要換多少台車給人呀

算了,你覺得沒有換車就沒有吧
反正我也不會買到這台被撞過的honda......(恕刪)


是啊! 我還真是單純

如果正你如所說的 那要恭喜樓主囉! 至少他要到糖了

之前 他們談的都只是"梅花3" 而已
最後的王牌應該是:

1.修好 + 一筆提早折舊金 10-20萬(因為撞到了, 提早折舊)
2.換一輛車, 原車收回 (賣給 知情OR不知情的車主 當作新古車)

如果樓主原先那部 修好願意折20萬 ,我會買下的



johnlove wrote:


原因就是破了他的...(恕刪)


人家有 保密合約 啊!
饒了他吧....別再酸囉.

一堆人不都這樣..

PS:
原來這樣也可以要到糖啊!
舊山線上 台鐵唯一的 折返線 即將拆除! 趕快去悼念吧XD 我有2兆 隨便照+趴趴走http://blog.yam.com/ericsun0514
caprossi wrote:
你看又是這樣得到利益...(恕刪)


如果您遇到相同的事情,您願意為了01的朋友們違反保密協定放棄賠償,

那我真的敬佩您~小妹會多跟您學習,

我並不覺得那叫做我得的''利益'',

如果可以,誰稀罕拿那些東西?我只要我的車平安就好~

有誰會為了這樣得到的賠償開心?

大家想知道的是在哪家營業所跟誰買我才說的,

不說就說不知道我在想什麼,說了又問''爐主咧''

我接受媒體採訪,人都PO上去了,

重點是,我是誰重要嗎?你會跟我買車嗎?

那我可以請問那你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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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大家都是想要知道結果,

我怎麼會預期到honda也會叫你簽保密協定呢?

所以失信大家我也很不舒服,但我能如何?

換做大家呢?

是因為要挺01所以會拒簽或違反保密協定嗎?

還是會選擇拿賠償封口呢?

想想如果是你會怎麼做,再來說這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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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怪客 wrote:
我想我所說的"運作模...(恕刪)


公司一開始就先把車修好了,所以我並沒有請第三公證者來看,
至於他們報的那個錢是怎麼算出來的我也不知道,因為我也不是拿那個錢,
我也沒有換到新車,我現在開心的是,事件終於結束了,拿回我的車,
而不是開心我拿了多少好處好嗎?因為那些不值得我用一個多月的時間來換。
HTC TYTN2是我的好伙伴!
MILKBEAR wrote:
有誰會為了這樣得到的賠償開心?................?..(恕刪
我怎麼會預期到honda也會叫你簽保密....恕刪)
所以失信大家我也很不舒服.........恕刪
我現在開心的是,事件終於結束.............恕刪


所以現在是會為、開心、麼會、保密、??、舒服、在開、結束..............................................

其實之前的條件(1)似乎不錯
既然要簽保密
結果應該是更好
只能說樓主實在厲害
如果是大部分人碰到大概很好被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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