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可能搞錯了我只針對如何使用資源的方式做探討所以不會特別單獨向事主道歉對於被尋對象 最後的結果 我也只能表示遺憾及同情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任何媒體對於這種事的處理 也會要求提供正當性的資料 才會幫你找人
轉吧火輪 wrote:各位可能搞錯了我只針對如何使用資源的方式做探討所以不會特別單獨向事主道歉對於被尋對象 最後的結果 我也只能表示遺憾及同情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任何媒體對於這種事的處理 也會要求提供正當性的資料 才會幫你找人(恕刪) 先幫你複製起來 以免你事後修改!
發生這種憾事,是大家最不願看到的!基本上..我支持"火輪兄"~所提出.."不要亂用網路資源要提出應有明確證明的觀念"這是站在善意出發點的立場來看..但是~我更贊成好好地善用網路資源..如果當初協尋車文能早一點刊登..如果有更多的網友看到協尋文..是否就會有網友能提早發現到該車..是否就能有機會救回保貴的一命,挽回這憾事!當初刊登協尋文的板大,也有說明..已報案~但警察不太重視,而自己也沒別的辦法了,怕其友人出事,時間寶貴,只好請網友幫忙!當事人的急迫心情大家都能感受到..只是最後的結果真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