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前幾天尋車事件本人在此向所有人道歉

什麼東東呀。感覺不到道歉的誠意。

說的自己像神一樣。在醫藥界工作。有警界的朋友。

到後來事實証明,什麼都不是,火輪咧,真是火呀!
飛天又遁地 wrote:
見鬼了~樓主的回答怎...(恕刪)


+1

完全一個打死不承認的嘴臉
就是有一個毛利小五郎亂推理,但是又沒有柯南罩他,

結果就漏氣了......
hondataiwan wrote:
請問各位網友

究竟...(恕刪)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轉吧火輪 wrote:
不過我仍堅持動用網路資源應有明確的證明(恕刪)

你在質疑別人之前是不是也該有個明確的證明呢??
出來說明吧!! 繼續
下一位....
下一位....
下一位....
下一位....
下一位....
HONDA版 經典人物 ''妙法村正'' 絕對相挺 路件不平 拔刀相助
各位可能搞錯了

我只針對如何使用資源的方式做探討

所以不會特別單獨向事主道歉

對於被尋對象 最後的結果 我也只能表示遺憾及同情

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

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

任何媒體對於這種事的處理 也會要求提供正當性的資料 才會幫你找人

厲害厲害~臉不紅氣不喘,

該不會你的口頭禪也是謝謝指教吧?
轉吧火輪 wrote:
各位可能搞錯了

...(恕刪)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轉吧火輪 wrote:
各位可能搞錯了

我只針對如何使用資源的方式做探討

所以不會特別單獨向事主道歉

對於被尋對象 最後的結果 我也只能表示遺憾及同情

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

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

任何媒體對於這種事的處理 也會要求提供正當性的資料 才會幫你找人
(恕刪)

先幫你複製起來 以免你事後修改!
HONDA版 經典人物 ''妙法村正'' 絕對相挺 路件不平 拔刀相助
發生這種憾事,是大家最不願看到的!
基本上..我支持"火輪兄"~所提出..
"不要亂用網路資源要提出應有明確證明的觀念"
這是站在善意出發點的立場來看..

但是~
我更贊成好好地善用網路資源..
如果當初協尋車文能早一點刊登..
如果有更多的網友看到協尋文..
是否就會有網友能提早發現到該車..
是否就能有機會救回保貴的一命,挽回這憾事!

當初刊登協尋文的板大,也有說明..
已報案~但警察不太重視,而自己也沒別的辦法了,
怕其友人出事,時間寶貴,只好請網友幫忙!
當事人的急迫心情大家都能感受到..

只是最後的結果真令人遺憾..


說說爾已..並無惡意.

網路裡真真假假..會惡作劇的也是有.

剛開始看到文章時也是半信半疑.

直到看到新聞時才能確定.


願 大家都心存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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