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這真是臺灣消費者的悲...(恕刪) 全世界都一樣,沒有在合約上註明清楚,或是合約沒有詳閱就簽名。簽名就表示同意。為何買賣不搞清楚標的物就簽約會是台灣消費者的悲哀?跟台灣消費者有啥關係?不要亂扯
小黑貓1026 wrote:因為車子變成是領牌車...(恕刪) 台本給業務的獎金就是這麼多多能多 多少?少也少不到哪裡去!國產車,業務間拼,輸贏就那幾千幾百!為什麼突然會有多1萬?多2萬?要不是你是羊也是羊毛那就是有鬼?什麼鬼?!人頭鬼!現在一堆業務為了業績半哄半騙亂搞人頭車,跟報廢廠買通廢車接著先領照,後換得五萬補助包裝高額新車折扣,這一切就是這麼搞的!奉勸給所有要買車的車友們現在賣車沒那麼容易各大廠牌的戰神銷冠top幾乎都有在操作這類手法怕死的,都先講在前狠的、魔的就直接搞了世風日下阿!
小黑貓1026 wrote:因為車子變成是領牌車...(恕刪) 這台車子被第一次領牌的時候是不是就被使用舊換新了不然的話業代的折價怎麼可以這麼的高,既然事情都發生了那你的車子如果用接近報廢價的價格直接賣的話應該也是賣得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