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12532 wrote:
在換人試乘的時候
上一位男客人對我說:這是台好車
我:好唷~那就訂一台阿~
上一位男客人對我說:我開FX耶
我:....囧(來亂的嗎)
好顯我去看的時候只說我爸開的是上一代ACCORD,不然大概也會被轟出去吧
初心 wrote:
要試車開到該當"刑法...(恕刪)
不要在那兒靠呗 wrote:
1) 1) 要試車開到該當"刑法...... 這部份可以嘗試著由檢察官去認定,
畢竟檢察官的心證才是起訴與否的關鍵! 所以想要大腳灌油門試車
的車主, 自行斟酌吧!
不要在那兒靠呗 wrote:
2) 試車? 其實試車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八及第二十條裡面都
有規範, 只是台灣人習慣性地視法律/規章為無物, 客人走進去展示
間就說要試車, 車商也略過法律/規章而盲目迎合客人的要求, 這就
是台灣!
不要在那兒靠呗 wrote:
3) 如果要略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八及第二十條的規範要試車
也行, 先花3000元把車拖到鹿港ARTC, 在花4500元租場地4個
小時, 你高興怎麼試車隨你了 (ARTC Tel: 04-7811222 #2505)
記得租場地者必須先考過ARTC的環型跑道駕照, 細節可去電詢問!
不要在那兒靠呗 wrote:
希望大家 PEACE
神話 wrote:
而樓主的遭遇我想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