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號下午我父親開車去洗車場洗車,結果老闆居然把到車顯影的鏡頭給洗斷了,而我爸居然覺得可以接回去,所以沒有跟老闆要求賠償,而且還要收洗車費,這家店在板橋民生路上(中山路與縣民大道中間),附上照片給大家看一下
不愉快的洗車
不愉快的洗車

由於當場沒有跟洗車場要求賠償,我也知道之後要再回去求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了(而且當時老闆也沒有主動要賠錢),這條只好自己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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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樓主描述的地點...店家該不會是叫做"x時代"吧!!

其實還是應該要回去跟店家描述有這事實, 看看店家是否有心要協助處理!
畢竟這是店家自己的錯, 不應該自己認災


簽名,始終來自於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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