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的是如果賣整車零件會比報廢好嗎?目前是電瓶沒電但車況還很ok升降機應該還有2.3個正常(不確定)雨刷不能噴水外表就因為都是停室外....身上有很多我跟我老婆留下的紀念(傷痕)開長途沒問題..台北到台中都ok因為買新車後都沒時間在使用它了...放著也要繳稅金那時趕著買新車所以等不到舊車折5萬qq本是老婆還要留著練習...現在太忙根本沒時間練所以想請問一下怎麼處理是最好的方式??謝謝不確定是否該發在這版...若有錯誤請刪~~
你的應該是1.3的還是1.5,以目前殘值應該是5萬以內1.如果親友間有人需要就免費送,過戶等相關費用就親友自行處理 (做人情)2.直接報廢,因為二手車商也不會收這一台。報廢至少可以收各一萬左右,單賣零件的時間你的牌照稅跟燃料稅跟著增加,而且那一台車也沒甚麼零件可以賣吧3.賣其他人,你還要保固在一定期間內不會有其他零件損壞。
賣車過戶的幾個建議1.驗車後一個月內過戶 免至監理站驗2.稅金過戶費先溝通誰付3.簽定買賣契約書(書局文具行便利商店有) 以現況交車4.記得etag停用或過戶因為現在有汰舊購新退稅(持有滿一年)所以一兩萬實拿出售應該蠻容易出手city不算難養的車 會有蠻多人要p.s.您如果是近六個月內購入的新車趕快聯繫報廢廠報廢然後至監理站繳牌報廢退五萬可以先買車後淘汰舊車這是最好的選擇(還有報廢車體的回收金)
布魯斯陳 wrote:我的是1.5的 ...(恕刪) 我是承接親人的1.3,所以只有付過戶相關費用,也就沒有買賣問題(反正有問題就自己處理)如果是我的話,如果沒有親友需要,我會選擇報廢處理。1.你不知道買家的情況如何,如果後續車況有問題時(尤其這是一部18年的老車),雖然有合約白紙黑字,難保不會三天二頭來吵。(除非你是賣給二手車商)2.等待賣車的時間,牌照燃料稅也是要付的。
謝八寶跟F大的建議~~當初趕著小兒抓周想用新車載他去所以一年多前就買了新車....所以也因為舊車還算好開也沒故障想給老婆練車用,誰知道帶了2個小孩根本沒這種機會現在更肯定好幾年內不再有這種機會了,其實也只是覺得還能用的車就這樣把它安樂死有點浪費罷了期間電瓶因為有時沒時間去動動他換過2顆..目前是換電瓶就能上路狀態最後可以再問一下過戶除稅金驗車外有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嗎??CC數有無關係?最後再次感謝回答我問題的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