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nhead13 wrote:ZINGER的長寬去...(恕刪) 127樓這影片阿伯說的一點沒錯,還有一句,鴨霸!聽不懂台語的可以請人翻一下,當時左側還有約一米寬度,且左側才是地籍圖上的道路,輕易就能過去,如果這不是欺負老人,怎樣才算欺負老人?樓主我只能對你搖頭,也不再回你的文了。
g19830803 wrote:時間:2013年3月...(恕刪) 我的駕駛技術也不太好,這樣的巷子我覺得很難過!!但樓主我建議,可以的話還是搬家吧。有時候真的要想開一點!!三兩天要受一次這種氣,人生有何樂趣呢?
惡人惡人制,人生有更重要美好的是要去做,而不是浪費在這種事情上,爭贏了也不會多幾毛錢。如果是我,我會直接去外面找路邊或租車位了。想請問樓主,你車子進去的時候不需要橋機車或盆栽嗎?如果是的話,用倒車出來就okay了啊。如果沒有把握,左右後視鏡都可以去裝前後side view,幫助你判斷會車距離,也可以作為死角盲點輔助用。
這個確實原由不好認清~不過土地是所有人的~不管公權力通通不可以違憲~確實台灣有太多這種案例顯示台灣政府的極度無能~原本地主很多年但因市區建設多~而開了條馬路因公眾利益關係把別人家變成公有的~而且這樣的事情卻讓一般民眾認為~這是對的!著實不知這是錯誤的~因為土地徵收真的很頭重腳輕無法拿出合理的徵收條件~有被徵收過的都知道~試問大家覺得搶劫是對的就可以合法?或者大家認為對一個守法的人~他的家產可供大家使用就必須提供大家使用?這跟強盜集團有何不同集體犯法而已這是一個很好的教材
之前回過一句〝輕易〞可開過有意激怒老人,今天發現樓主有補上另一些角度及狀態和大石頭的圖,但就最初影片看來拍攝當天仍是輕易可開過。但也許不是次次可開過,樓主家人鄰居或那位老人都各自會想對自己有利的角度,缺乏同理心。老阿北也許不甘心自己沒車位其它人有,越想越偏激發怒。其它鄰居不爽自己車不能停家門口,不爽不能借過。法律上的問題且不提我也不懂,但惡鄰誰沒遇過?若如樓主所說老人擋人車已經行之有年,那為何明知山有虎...若只是針對你們家那真的要去練一下開車角度。對於只關心自己角度立場誰都沒錯吧!你維護自己行經的權利,他維護自己地主人的權利若論路霸,請問樓主若別人停你家門口你能接受嗎?想必是不能?若不能,你家門口道路(停車位)你買的嗎?若現在起我天天停你家門口你會不會很肚爛,若你覺得你家門口當然停你的車,即使不是你的地,那心態上不也是一種路霸嗎?而阿北的地是他的。路霸心情人人有啦!我有親友住永和,那裡很多巷子開進去左加右空間沒有10-15公分,想開進那種巷子就要練好那個技術,因為兩邊是車啊!誰有辦法搬一下,大家能怎麼辦,砸人家車嗎?而那些擋路的何嘗不是個個如樓主一樣把車停家門口管你開不開的過去。還常開到死巷子咧永和也有個路口巷道,車本來開的過去,但想必也是產權問題,該屋主把巷口三分之一寬放滿盆栽圍上圍欄,因此只有摩托車和人過得去,鄰居大伙幹不幹? 很幹又能如何?天知道他是圍了二十年還三十年在福和路19巷。可沒有人開大車或拆他圍欄! 若覺得很機車又住巷子內,這是即定事實,不能改變他就改變自己別買車,或別開進來,或租車位。永和人停車停河堤走十分鐘都習以為常,樓主不願改變自己花一分鐘停巷口巷外,又何以指望鄰居要改變心態?為何不是你改砸車不必說都是老人的錯,惡鄰若是既定事實,幹嘛一定要對方退讓?若他已擋了十年你何苦去為難自己或他?買車前都沒想過嗎?看畫面樓主一定告贏,他賠你修車錢,那然後呢? 以後只會更糟吧。真心誠意建議樓主把房子賣給不需要停車的人,買一間有附車位的房子以絕後患。要不就認清事實不用再把車開進巷子,不停門口真的不會怎樣,不信去問問住北市或新北的車主。想停門口請買車位,路邊停車走十分鐘內請偷笑。樓主不要誤會,大家都知道阿北砸車圍路你很苦,但你多看看現在社會新聞,你不顧自己也顧顧家人老小,我們都不知道一個激怒的人能做出什麼事,以後若媽媽,老婆,女兒在車上怎麼辦?告贏後,得到賠償後也告訴大家為你開心一點,但你還要和他槓多久?他若不退讓你就退一步海闊天空吧!我也曾想過若我是你,我會怎麼辦?後來我想到我絕不可能是你,因為我是你我就不會買車,或停巷外,或不爽和他為鄰搬家可以吧!不會去和拿磚頭砸車的人比看看誰狠,畢竟我們都不是流氓,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