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車價欄的部分寫是「579000」,我們有上官網查定價,579000是「尊貴型」的定價,而且我們有向他確認是不是有四個喇叭?是不是有鋁圈輪胎?是不是有鑽帶方向燈?(這些配備是我們看到規格表上,雅緻型跟尊貴型的差異,所以就向他詢問這些東西!)
他都說有,也都有寫下來,所以我們就不疑有他,認為我們購買的是「尊貴型」
我覺得今天可以先做一件事情,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廠,要求下列事項
1.訂單上所列配備因所附價款與原廠含此配備之同級車相同,故應視為原廠配備,
享有原廠保固,要求此部份開出保固證明
2.因訂購單時並未註明含保險費,所以要求保險部分自行處理
3.由於車款已全數付清,要求連同第一點之保固證明在內於七日內交付買主,不然視同違約,
車廠必須無條件解約並退回全數已付之車款,並不得要求其他費用。
以上是我個人想法啦,可能要在找懂法律的人修飾一下用詞!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效?
當時買的是Lancer, 有基本款跟豪華版,我媽買的是豪華版,業務用基本款,
然後裝一些看起來是豪華版的配備騙過去。
當時我媽也沒殺價,不懂車,業務說是他賣出的第一台車,就開開心心交車了。
業務拿著蛋糕帶著他太太來我家拜託我媽不要追究,說"他在偷換皮椅套、裝配件的時候也很害怕"。
後來,就是把豪華版該有的配件全部補到齊,然後車頭換了金框的mark, (基本款是銀色的),營業所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業務身上,談判的過程中,所長和業務三不五十就會酸我媽媽幾句,怪我媽媽自己沒有看清楚訂單就簽名,還恐嚇她就算去告也告不贏。因為消費者也有責任,白紙黑字的東西賴也賴不掉。
看了這一篇,真巧,也是三菱。
ngahui wrote:
他卻說我們買的是「雅緻型」(549000),我說可是你在車價的部分寫的是「579000」,我們買的是尊貴型,有些東西本來車子就有,不應該是我們跟你要,而你一副大發慈悲全部都送我們的姿態!
他堅持說他報價是報雅緻型(明明雅緻型的價錢就是549000),還說另外3萬是我們加購這兩個等級的車配備的差異!....(恕刪)
光這一點就可以爭了

隨便問一般人,再笨也會用同樣價位買尊貴型,不可能用同樣價位然後買低一階在補價差,很明顯這就是騙
可以找廠主爭辯並換尊貴型,再者,就找明年會出來選舉的現任立委吧
第二
就堅持不要給保費,這樣業代就因此賺不到你的錢,並堅持投訴到總公司
http://www.5230.com.tw/index.php/Question
顧客服務中心:0800-030-580
那他如果真的要給他老婆,你就請他過戶,並把買車的錢全數退還,不過,談時要有第三人在場較好(最好是立委助理啦)
第三
認賠出場,當學教訓
換成是我,我會選第一,雖然白紙黑字寫明「NA030S01」(雅緻型)
但是
可以以此表示我們不懂,全交由業代寫的,他有說是尊貴型且指定價給看,跟業代報價一樣
便不疑有他,再笨也不可能拿低一階車型補價差換配備吧
希望有幫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