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意見由於對方要求刪文否則提告本文目的本來就非惡意中傷面對這樣的情況也只能說無奈雖然我的陳述皆為事實不過對相關法律了解不深,也沒把握對方就告不成未免事情越來越複雜我會將本文刪除我會把疑問的地方再發文向各位請教後續會持續爭取我的權益也請各位多幫忙了感謝!!
很多時後廠商只是要用公家資源和時間和你慢慢耗以你的發文案子要成立難但只要能達到威嚇目的對他們來說也便足夠還是建議你繼續為你的權利奮戰吧公司越大就越怕出名~~~車商如果覺得是消費者片面詆毀大可提出相關事證說明經過澄清視聽訴諸公評最後旁邊的人出來說明(還先聲明不代表公司~~囧~~和車主所述也合不上來)繼之威嚇不撤文就提告這種處理危機方式真有你的
感謝各位的意見與支持我一定會持續爭取我的權益經洽詢系統管理員,本站無刪文功能未免不必要的爭端所以我已經把我的原文做了修改細節我就不再贅述,只寫重點部分也請有引用我原文的大大幫忙修正發文造成各位的麻煩不好意思另外我有在提出問題也請各位大大再多幫忙了!感謝各位
vickyha wrote:我於20121209...(恕刪) 我不知道誰對誰錯我先針對你所說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有三天契約審閱期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邱惠美說,交付定金及簽約是契約生效要件,但因購買汽車是在看到汽車實體後的購買行為,法律上不享有七天鑑賞期內可以無條件退貨優勢,因此建議民眾,不可一時衝動而簽約購買。不過,邱惠美強調,即使簽約後,消費者仍有機會主張全額退費權益。前提是消費者當時若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就立即簽約,根據「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有三天契約審閱期,屆時購車者就可依定型化契約此條款,主張契約不成立,契約內容約定屬於無效,如此即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預付的定金。邱惠美提醒,若消費者已充分審閱契約,但仍然想取消契約,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車價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如果那位業務沒有添油加醋那你已經基本上已經有充分時間檢視合約!除非有出入.........簽一下看後續!
hTC 007 wrote:我不知道誰對誰錯我先...(恕刪) 不是網路購物哪來七天猶豫期 看前幾篇文章樓主去買車價格也殺了配件也要了下定後有可能又比到更好一點條件就要退訂 當下可以不簽約在去比也不會有這些問題真的賣車雖然是服務業但也不是誰花錢就是老大要怎樣就怎樣 如果簽合約後要退就退哪當初幹嗎要簽難道不知道簽合約重要性 要不幹嗎簽 很贊成不退如果今天換是業代簽錯了價格 虧好幾萬元因為合約簽了也是要乖乖認賠合約是買賣保障雙方的契約 除非是小孩子要不簽任何東西前都要想清楚吧今天換成是買房子簽約了錢付了 又來要退訂就沒哪摸簡單了
jimny0412 wrote:不是網路購物哪來七天猶豫期 看前幾篇文章樓主去買車價格也殺了配件也要了 因為我的原文已經變更您可能沒看到我退訂的原因不是因為比價比到更好的而是因為配備上的爭議相信比價可以比到比訂金2萬還高的價差應該也很難吧!!hTC 007 wrote:我不知道誰對誰錯如果那位業務沒有添油加醋那你已經基本上已經有充分時間檢視合約! 不好意思我不是很懂您的意思我12/09當天即簽約,12/11即要求退訂麻煩您在幫忙囉!!
vickyha wrote:因為我的原文已經變更...(恕刪) 我是指如果當初業代有讓你夠判斷的時間審閱合約完 你才簽約事後要解約退訂金在法律上你比較站不住腳除非你能提出你來不及看合約內容你就先簽約相對的這樣你才有三天審閱期!不過大家應該很想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在別間營業所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