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林姓廠長討論,希望車廠折5萬元的修理費,我自認倒楣花10萬元將車子牽回,廠長也說他回去跟公司報告一下,應該是沒有問題。結果今天接到他的來電,說公司不答應,說最多只能折1.5萬,我當然是不答應。差額3.5萬 跟林廠長商量 由他自行負擔不然上法院 他自作主張修理公司追究下來責任也少不了他這份
我是建議樓主認賠吧!財去人平安!就算走訴訟到最後,你真的討不回來多少的,我只能說,台灣的馬路上面充斥著一大堆的不定時炸彈,被炸到,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往好的地方想,家人平安無事是最大的幸福了!各大網站都在說,現在路上的移動式神主牌真的越來越多,請眾網友大家多小心啊,防不勝防
布魯特斯 wrote:離譜的是,"順益汽車潭子服務廠"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竟也擅自修理車輛。接下來是一段對肇事者求償的過程,想當然爾,我會是勝訴的。但是肇事者名下沒有財產,也沒有收入,這筆錢應該是拿不到了。這一段走法律的過程,林姓廠長幾乎都跟著我跑。因為他也知道如果拿不到錢,他也會有麻煩。因為他是在肇事者沒有簽名同意修車的狀況下,便擅自修車。(恕刪) 樓主已經告完了,只是沒錢拿,如果當初林姓廠長沒擅自修車,事情就單純了.所以林姓廠長問題很大,都不用負點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