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大大認為是小題大作,我是樓主的弟弟也就是當事人,當天現場小弟也在那裡,小弟在此回覆幾點:1.任何一家汽車公司不管是所長或是業務員, 面對客戶應該是服務至上,或許可以在客人離開後宣洩他的不滿2.買賣不成仁義在,大家都有自己的底價,當客人會比價,我相信是每一個買車人一定會做,排除有人不在乎的人,當兩方認知相異時,應該更認真清楚去解釋清楚,不是做出情緒化動作,而且還是賣車人員做出來的3. 可以當到所長, 我相信是有過人之處,只是這個過人之處是好還是不好?個人不予置評?4.只是要回個資,所長有需要將資料揉向要回人嗎?別人給他的東西不可以要回嗎?這個東西又不屬於他的,今天又不是要他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