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特斯 wrote:
沒有保車體險確實是一...(恕刪)
....車廠真兇
要求撤文還限期繳錢
真恐怖
布魯特斯 wrote:😳😳😳😳😳😳
沒有保車體險確實是一...(恕刪)
布魯特斯 wrote:
當初肇事者有口頭答應我跟廠長會負責全部的修車款項,也說隔幾天便會去簽名,結果就此人間蒸發...
另外因為肇事者是他們車廠的長期保養客戶,之前也都沒有異狀(廠長說的),所以才會在沒有肇事者簽名的狀況下便貿然修車。
今天找不到人付款,我在上面簽了名找我付款,廠長也口頭承諾10萬元應該是沒有問題。
結果跟我說公司不准...
那也沒有關係,我們就循法律途徑,判我該付多少,我就付多少。
竟然連要拿牌照去辦停駛,都可以拒絕。還說我嚴重傷害雙方互相原則
我覺得傷害互相原則的是廠長,並不是我。
至於維修單因為另一位當事人(肇事者)沒有去簽名,所以我當天沒有拿到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