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往南崁的山路有測速照相,請注意.

那邊沒有話紅線
經過如果遇到照相機又不趕時間的話
就給他路邊停車一下吧!
原來我也有同伴啊!..上網找資料才發現原來M01也談過這個位置...
小弟往返這條道路有5個年頭.直到前幾天收到一張98/2/9於該處的超速罰單.
而且是2份.一是43條1款2項(超速60~80km/h.罰金8000).
另一份是43條3款(違規點數已達.調扣駕照3個月).真是x到牙都歪了..
昨日忿忿不平的找了蘆竹鄉警局交通隊理論(當天上班時.特別找一下他們拍照的位置.
不料剛好又在"偷拍"..).並說明該路段無法以時速30km行駛等問題.該交通小隊長卻說出
只有超過70km/h才會舉發.每日舉發約60件.小弟時速90km/h.當然可以插頭香.但問題來了...

1.以30km/h於該路段能否行駛?
2.70km/h以上才舉發?那40幾?50幾?60幾的超速呢?
到底罰則條規是可以讓執法者做彈性運用的?以單日70km/h以上的違規案件
60筆.可想而知.所有超過速限範圍的"違規"車輛.單日絕對超過200輛.
3.該小隊長說明該處"曾"發生預拌車.公車翻覆事件.故設為30km有其道理.
該路段本就禁止大型車輛行駛.現設30km是為了讓大型車輛行駛?
既然不是.時速50km的小型車難道無法達到有效煞車?
4.若以30km/h行駛.不但耗損煞車系統.如此長的下坡路段.
難保至"髮夾彎"前發生煞車熱衰竭.引起煞車失靈.這樣的設置據該員說明其
設置者為交通處之專業人士所評估.這是專業人士的結果?

看過曾有民眾至縣政府投書
http://72.14.235.132/search?q=cache:Rd1sVtFj7N8J:www.tycg.gov.tw/main/service_detail.aspx%3Fsn%3D1006+%E5%85%AD%E7%A6%8F%E8%B7%AF%E6%B8%AC%E9%80%9F&cd=5&hl=zh-TW&ct=clnk&gl=tw
個人覺得我還是自己去.顯得會比較有"誠意"...
這已經講半年了,還沒發現,太不小心了。
那路段我倒覺得限速沒問題,才一小段,馬上就要煞車轉「髮夾彎」,
之前就是有車子轉彎不及衝下去,才這樣設的吧。
且,我記得那時,縣警局的網站(應該是) 有公佈那有測速照相。
若去縣府,頂多從三十改成四十....效果不大,說真的,上坡都比較快。
只是那個照片的拍法,跟本就像偷拍,
就架個小角架,用個小小的移動式告式牌(高度離地面不超過一公尺吧),
相機放在草叢後面.......應該很多人都被拍過。
我的媽阿
限速三十..???
我用跑的都超過時速30了
怎辦阿??
這是林口交流道...旁邊那條小路進去....直走往南崁那條嘛?!

30也未免太慢了吧~~~

不合理拉!!


如果真的擔心駕駛人的安全~~~~
應該設置一台固定式照相機比三腳架有用多了是吧!!!!
至少警示效果滿分 通過者必減速~~~~

像之前林口往新莊的青山路一樣~
有段路又直又陡~設兩支照相機 誰不減速阿~~
a03144130 wrote:
如果真的擔心駕駛人的...(恕刪)


沒錯!~小弟也認為六福一路應該學學人家的設置.
若由30km/h改成40km/h...我的90km/h的罰款
就可以從8000改成2000啦........
花了4千多萬整理,才能以30公里的時速通行?
把這個錢直接發給縣民買腳踏車該有多好呀!
這邊又開始營業囉,一月份早上九點左右我也被照一張,剛剛又看到出來擺攤,機器用黑色大垃圾套住,警車停在燒烤店上方停車場,各位友台要小心喔!

accord0106 wrote:
這邊又開始營業囉,一...(恕刪)


已經好久(算年了吧!)沒看他營業
沒想到又開張了

大家愛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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