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我右轉時右後輪去A到他的車尾左後角, 凹了一個洞...

果然開大車, 一不小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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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在撞到他.,就報警吧!
但是要他壓在紅線
這樣那台車車主應該可以幫你負擔一些費用
我家巷子口也是常有車亂停
不過可能非大都市
沒有劃設紅線
該怎辦呢?
sampsonlin wrote:
我家巷子口也是常有車...(恕刪)

沒有紅線也沒關係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里。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者。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臨時停車者。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者。

第五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
五、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

依第55條規定...路口10M內禁止臨停...第56條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

所以他是違規的..因為他的違規...使您肇事..他則必須負擔連帶責任....

直接報警吧...如果條子說這樣停沒關係..叫他翻翻55-56條
leolin0420 wrote:
下次在撞到他.,就報...(恕刪)


那輛車雖然違規, 但車子是靜止的,
所以你去撞到他責任還是你佔大部份

不然路上一堆停紅線的車可以去撞看看,
撞人家的還是要負擔多數責任
它違規是事實, 但不代表你可以碰撞他, 即使他把路都堵住了

請拖吊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沒錯,就算他違規而導致你碰撞到他
也是你要負大部分責任
至於他亂停的違規應該是由罰單來處罰
並不代表碰撞後沒事
如果可以這樣

我想

應該有很多人會開著破車到路上去撞亂停的車
換個爽快,哈哈

這證明一句話

車頭過不代表過

開車要小心
無奈巷口是間安親班
傍晚時常有汽機車停在巷子入口旁甚至是巷口
上次假裝拿起相機要拍照檢舉
車主馬上跳出來說沒規定不能停什麼的
還說知道我住在巷內
要找人來堵我哩

qqqme8250 wrote:
這證明一句話
車頭過不代表過
開車要小心


沒錯。什麼頭過身就過,之前恍神出巷子口右轉,右後輪去A到電線桿..。
就從此無時無刻提醒自己了..。

sampsonlin wrote:
上次假裝拿起相機要拍照檢舉


直接打電話請托吊車來就好了,不用跟他講那麼多..。
遇到這種的直接打電話給管區的就好了

我之前打過, 過一會車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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