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a1108 wrote:我同意您的論點,市場的造成不是單由供應方所決定的,消費者也要負很大的責任。但是我想您也被別的發言所誤導了,我並沒有要求要裕隆付所有的責任,但是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跟手法,讓消費者非常不能接受。我誠心誠意的要跟他們溝通,但是我的請求,即使只是包括代為邀請裕信公司的主管出面協商,從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所以您可以看到,在整篇文章中只有一個人的全名被完整的呈現出來,這是我表達對該專員以及其所代表的裕隆汽車極度不滿的方式之一。
樓主的車經過經銷商加...(恕刪)
再者,我要說明的是,我把車子交給原廠,並不是要請他們鑑定,而是希望藉由他們的專業以及SOP(如果有的話),來釐清責任的歸屬。結果他們選擇自己鑑定,這也沒關係,他們鑑定的結果,目前看來連裕信公司也不見得會認帳,所以並沒有達到釐清責任的目的,那裕隆汽車有盡到該盡的責任嗎?他們有處理程序上的瑕疵嗎?我可以要求他們出示鑑定人員的證照和合格訓練證明嗎(附帶說明,不是指裕隆自己的訓練證明)?最重要的,我連車子都讓你們拆解了,卻連鑑定報告都拿不到,您還覺得裕隆汽車沒有責任嗎?或者說有沒有蓄意的逃避可能的責任呢?
我先前說明過,當初購買這台車的時候,並不是為了這些配備,我最主要的考量是雙安全氣囊,這是2008年以後的TIIDA才有的配備,可惜意圖這種事情是無法論證的。但是我也承認,的確這些配備在當時會產生加分的效果,可是這也才是問題的重點,每個消費者在被這些琳瑯滿目的配備所吸引的同時,他們事先知不知道可能會承擔的風險?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您覺得在火燒車意外頻傳的今天,消費者的行為會不會發生變化?廠商的利益會不會受到影響?
我也許沒有辦法改變市場結構的基本面,幾乎所有的車廠(製造商)都信奉著唯利是圖的最高宗旨,這並沒有什麼大錯,畢竟是在商言商,盡力去符合消費者的需求來創造商業模式。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個限度,當人身安全也面臨到考驗的時候,您覺得不論是哪一家車廠的這種商業模式是不是應該面臨應有的檢驗呢?或者能不能配合另外的措施,例如保險的概念,創造出更健全的全新商業模式呢?
我個人今天的例子,只是陳述了我對整個裕隆汽車體系的消費者觀點,其他的車廠也許、應該、可能也有相同的市場策略,但是,也會有相同的客戶服務嗎?這我不知道,但是就我目前所知,台灣目前並沒有一個"夠份量"的鑑定單位,可以公正而"精確"的釐清火燒車的確切原因。之前01上面也有一個例子,車廠連消防局的專業判定都不認同,再請某(科技)大學重新鑑定,之後對簿公堂。所以我要表達的是,一旦發生類似的意外,消費者的訴求是非常容易被車廠、鑑定單位、經銷商、業代、施工廠商、設備製造商之間彼此推卸責任,然後蒙受其害的。誰安裝的誰負責這種過份單純化的邏輯,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但是實際上,沒有一個人會挺身而出幫消費者說話的,而這個時候,所謂的原廠,他們的態度呢?以本案為例好了,裕隆汽車原廠是唯一,也是已經做出判定的單位,他們對於經銷商有著絕對的支配力量(個人私下瞭解),但是卻不願意根據這項判定,去幫助消費者從他們的子公司、台北縣直營總經銷"裕信汽車"爭取該有的權益,不是嗎?
雖然說在目前的社會型態下,會吵的小孩比較有機會有糖吃,但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都是希望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面,達到一個合理的結果,所以目前還沒有在平面媒體曝光。我說過對我來說TIIDA是台好車,我也不希望毀人聲譽,但是如果要曝光,我也絕對有曝光的打算跟準備就是了。至少我相信我有權力、責任跟義務把事情的原貌忠實的呈現給社會大眾,至於大家要怎麼看待,我也只能拭目以待囉。
另外,正面的回答您幾個問題。我自認已經盡我所有的能力去釐清您所謂的"因素"了,所以才有本篇文章的出現,不是嗎?我也不覺得找裕隆負責,是無限上綱,我沒有叫裕隆陪我一台新車,我請裕隆根據他們的鑑定結果,幫我跟他們的經銷商爭取該有的權益,應該不算是所謂無限上綱的膨脹消費者權益吧。
至於為何當時不執意拆除非原廠配備之零件,這是因為這些配備是有一部份破壞性的,例如頭枕螢幕好了,除了改線路,還要切割既有的頭枕,就算我可以買個原本的頭枕來用好了,已經被更動過的線路,他們還是可以說不在保固範圍內的。也因為買的是二手車,一車一市,我想這樣的求在當時這台車的狀況應該是不太可能作的到的。
我瞭解車廠不願輕易的開賠償先例,因為如此一來,後患無窮。可是,也不需要把每個消費者都當成一定是會提出無理的要求豺狼虎豹吧。在本案例中,我自認已經全盤瞭解所謂的事實因素以後,認為自己的正當性和合理性足夠的情況之下,先自己聯絡了所有相關人員(包括裕隆)討論解決之道(有錄音存證),不成之後才訴諸網路以及消保官,並且我所描述的也是我個人親身經歷的事件,沒有濫用、扭曲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用意。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