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小.. wrote:這台備胎那塊都皺掉了...(恕刪) 這個部分我有詢問過中古車行以及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的確C柱葉子板與後圍板依照狀況可能得切下來再焊接一塊鈑件上去所以我文章中也沒說"全部"都能拉,我有提到部分鈑件可能還是得焊接造成最多價值減損的動作是切大樑,右後大樑其實可以校正回來先不論強度或功能性,我詢問許多二手車店都說這個造成的價差會是最多
豬小.. wrote:最後還是二手車商賺到...(恕刪) 但普通人遇到這種重大事故車,就真的了不起只能賣個10出頭萬...自己賣要能夠賣到等於此次維修價格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二手車行他們有他們的專業與一套普通人真的很難企及那個世界
treean01 wrote:NISSAN我之所以認為他們有問題是因為他們敢擅自動工,就得也要敢讓車子施工後至少有相等於維修費的價值 只要有授權同意並付錢 車廠就維修車輛殘值不在車廠的考量&負責範圍中殘值只對你 對肇事者(賠償) 對保險公司(是否可報全損) 有關
125475368 wrote:只要有授權同意並付錢...(恕刪) 以正常消費者有審閱估價單的情況,如果知道此修復方式極有可能維修費大於殘值,那消費者可能會決定要不要修,以及是否要去外廠弄我當然知道原廠不必負責殘值,他們估價就是以他們慣用的方式在修,但是如果他們程序上疏漏導致消費者裁決要不要以此估價單維修的權利被侵害,那您覺得此責任難道在消費者自己?消費者裁決要不要修的這個動作,在一進廠的估價同意書就寫明了,也在保險公司官方網站的出險流程寫明了,甚至估價單上也寫者要車主核定過,才能判定出險完成如果台灣的消費者都認為事故出險的車,不用知會消費者到底修了什麼、要不要修,自願放棄裁決車輛依照該估價內容維修與否的權利,車廠或保險說什麼就什麼,那我只能說未來養成可怕的不正常消費流程,也是各位的漠視所致
Jack兄 wrote:現在靠你告維修廠了,...(恕刪) Nissan已經提出賠償條件,並且我也已經接受了我就是依照車輛公會估出來的價格走,也沒圖不法所得盡量將所有能拿回來的錢接近撞之前能賣的市場價而已至於50萬的車開兩年只能回收30萬(甚至不到,接下來要看法官判肇事者該給我多少),這就是本事故我損失的部分了...
您是透過車商投保保新安的吧?好像有不成文的規定 如果客戶要求去外場修復 新安東京要被日產罰款喔~怕就是 去外場然後新安東京故意為難要求喔或拖延時間到法定期限為止treean01 wrote:Nissan已經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