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birlee wrote:


沒有要扣帽子
也沒說應當拿消費者當

還在跳針???

你這不是扣帽子那什麼才是??

事實講出來就要去負責改變??

那01有很多人都忙不完

l0919022554 wrote:
該給業務薪水的不是消費者,是業務的老闆
70幾萬的商品都給經銷、車廠賺了還要付業務薪水?
沒錯,該給人家賺的就該給人家賺,不過這句話是要對經銷、對車廠說


沒錯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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