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失望的Nissan,購車消費糾紛互踢皮球無人理】

廣告拍的還不錯,歌好聽妹又很正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有憑有據 , 有金錢交易記錄
有發票 , 有公司章
有車主名字

可以直接上法院,法律來處理 。
詐騙你的假業務非nissan員工,自然不構成業務侵占
故nissan毋須負擔連帶責任!

重點在於你是否知情,隨意交付證件造成冒用,或nisaan核對時有無明顯疏失
都有發票、訂單、保險卡、完稅單在手,如果車被領走,那直接去報警失竊..
至於沒退款車被領走不處理,只能說這間公司場處理有問題 ,說是瑕疵或詐欺她也都推給那個業務了怎樣都燒不到他那邊.
至於客訴0800那個效果還是有限,小樣的他可以用規定去弄 現在丟一台車可能就是推給賣車的廠方和客戶自己去瞧了.
這樣的故事,家弟也發生類似的案件,不同的是車是交車了。
但第2天就被牽走了,停車場攝影機有拍到車開進開出停車場。
家弟車進停車場到被竊賊開出不到3~4分鐘,晶片鎖匙形同虛設?
警方認為鑰匙可能被複製了,鎖定嫌疑人很快的那業務不到一星期就離職消失了....
所以這家車商的用人....真的很有問題!
後來發現業務確實非經銷商員工
但營業所願意提供訂單給這名業務,不就是默許了他可以銷售車子
致電0800後,所長回電確認業務姓名後,也回覆知道了,會請業務處理
而我的訂單也確實出自營業所,經營業所主管簽名的,你可以說它無效、不用負責嗎?

公司對於訂單的管控跟交車程序的瑕疵,現在一句非公司員工就可以免責嗎?
消費者相信的是蓋有裕隆公司章的訂單,但現在卻要消費者承擔所有因內部控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
未來買裕隆的車是不是還要親自參與組裝呢

只能說這樣的回應與被動不處理,真的很令人失望!

cjs0604 wrote:
透過朋友介紹,向他買...(恕刪)


透過朋友介紹,向他買車的業務訂車,沒想到卻是災難的開始


1.你朋友有領到車 那就是 說他真的是業代(當時)

2.你朋友是認識很久的 還是 不久?(小心為妙).

3.請公布 當時賣你車的業代名子及買賣車時的細節(不一定 還有其他受害者) 如果真有其他受害者 那事

情就更大了.


車主聯?出廠證是2月26日出廠,保險證發票都是4月才
開出來!和版主說的有落差!
錢到底是2月還是4月付清的?有貸款嗎?
領牌要身分證,何時交給業務?何時拿回?
2月付的錢4月才領牌?國產車完全不合邏輯!
錢交給誰才是重點!如果匯進經銷商帳戶,經銷商
打死也會負責,錢如果是現金給業務,版大只能自求多福了!
上新聞+法院吧!!!!
不然你要耗到甚麼時候!?
過去妳陪我窮,現在我陪妳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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