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也提供我的給您做參考~
之前的TERCEL也是被追撞,狀況如您一般,需要切成AB車才能復原。車廠(非原廠)告訴我,這修好絕對無法在接受相同的撞擊,請我考慮是否要修。於是在調解會上,我告訴對方這狀況,並請他們估回,要修好自己開,還是賣掉都隨他,因為我不可能開這它接送小孩。對方也同意購回自己開,但是過戶給他後,回去拿證件時,聽車廠經理說對方也不敢開,開了幾個月就要轉手又要賣回車廠,而車廠請他把車報廢,因為他們也不敢收。
誠心建議千萬別修,給對方估回,再用估回的錢再購買新車。
至於我們這些前浪的心酸,聽不聽,後浪自己評估吧,反正後來的修車錢及浪費的時間是你在付的...



























































































